河北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监管
从省财政厅4月27日召开的全省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为确保2020年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扶贫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治理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将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监管。 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使用扶贫资金的市县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2016年以来在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资金闲置、优亲厚友、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规范、未聚焦精准扶贫脱贫等违规违纪问题。 日前,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资金支付“四方联签联审”等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推动制度落实。同时,正在研究加强全省扶贫资金监管追责办法,着力从理清监管责任、精准确定监管范围、严格规范拨付程序、建立动态监控体系、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严格实施追责问责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建立全过程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此外,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将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今年,我省将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时掌握各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情况,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远程监控。按照“横向到边”的要求,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资金,不仅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而是所有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扶贫资金。按照“纵向到底”的要求,从省到市、县、乡、村,建立从预算安排到拨付、支付、使用、绩效评估的全流程监控机制,实现全程可追溯,动态掌握每一笔资金使用情况。 |
关键词:扶贫资金,监管,脱贫攻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