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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6月10日起 县域内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

来源: 邢台日报 作者:孙建伟 安献民 2017-06-13 1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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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邢台市县域内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规定从6月10日起,对全市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住院患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这是我市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又一项重大举措。

  《方案》将实施对象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县域内农村贫困住院患者。主要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患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上述情况患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就诊医疗机构为参保农村贫困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公立及社会办医定点医疗机构)。第二种是县域内其他住院患者。实施对象是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患者。此种情况的患者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就诊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县域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时,医疗机构审核患者参保身份和救助对象身份,并与患者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患者出院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数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即可出院。对于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家庭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乡镇民政部门认可后,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关键词:邢台,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责任编辑:齐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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