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供电:积极学习宣贯“营改增”税收政策
长城网邢台5月24日讯(冯梦凡)国网新河县供电公司组织财务人员集体学习了解最新的“营改增”税收政策,确保公司账务处理符合税务规定。 据悉,自2016年5月1日起,新一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全面推开,新的“营改增”实施办法扩大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其中,同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是一项确保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的结构性财税改革方案。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虽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适用税率没有变化,但涉及工程、安装等建筑服务,涉及金融服务的财产保险费,涉及商务辅助服务的物业管理、委托运行维护等涉税事项对公司税负影响较大。 该公司财务人员充分认清当前税改形势,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和理解,严格遵照国家电网公司纳税管理办法,确保进项税应抵尽抵,降低公司税负,力求通过学习实现国家政策有效落地。通过学习,对“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税率及征收率、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等有关知识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为下一步理顺涉税事项和税收关系,加强内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关键词:新河供电,营改增,税收政策 |
责任编辑: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