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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开发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来源: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张冬青 2016-01-22 1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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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1月21日讯(记者 齐彦红 通讯员 张冬青)邢台开发区检察院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积极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现已对郝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是该院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例。

  郝某某系沙河市的一名在校学生,因琐事与人发生纠纷,期间,其持木棍将前来拉架的刘某某打致轻伤。该院受理案件后,快速进行审查,考虑到郝某某系在校学生,心智尚未成熟,且系初犯、偶犯,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该院欲利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处理该案件。明确这一办案思路后,首先,该院走访了郝某某所在的居委会及学校,核实其系在校学生的真实性,并了解了其日常表现及学习情况;其次,我们征询了被害人、辩护人及公安机关的意见;最后,经检委会讨论,该院决定对郝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该院还与郝某某所在学校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帮教考察协议,消除此次事件可能对其学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借助学校力量,为郝某某创造良好的考察帮教环境,督促其遵纪守法、服从监督、改过自新。

  该院积极利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诉讼程序暂时中止并最终终止于庭审之前,避免将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后予以定罪,消除未成年人被贴上“标签”的风险,在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关键词:“附条件不起诉”,检察院,考察帮教

责任编辑:齐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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