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重在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
近日,“全国普法第七个五年规划”正式公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对全民普法工作做出整体部署,将对法治国家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世界范围内鲜有国家耗时三十年余年、动用巨大资源推动法律意识和知识的普及。法治原本是自然演进之物,西方国家法治的形成甚至早于其民族国家的建构。我们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推动普法教育,最初意在适应市场经济和外商投资的需求,以期加快形成法律秩序。平心而论,对比三十年前,法治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立法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再到建成法律体系,官方行为从“无法无天”到行政诉讼的确立再到省部级高官的出庭应诉,公民从无规则意识到敢于“要个说法”再到权利话语的轻车熟路,法治建设甚至已经有了一套又一套详尽繁复的评价指标体系。巨大的变化仅仅三十年的光景,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开展的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功不可没。 当然,问题依然严峻,法治还在进行时,远未到完成时。目前仍有三大问题困扰法治建设,需进一步通过普法教育着力解决:一是公民守法抱有功利主义态度。法律对已有利方才想起,也往往期望别人守法而自己拥有特权,遇事仍首先想着问熟人、找关系、走后门;二是市场经济中的法治保障还不健全。政府监管市场的权力过大、运行不规范,诸多执法部门都可能干涉企业正常的自主经营,进而出现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三是官员守法这一重点问题还有待解决。目前披露的各级官员违法腐败的案例暴露出了权力依旧任性任意,有些甚至触目惊心。 在此背景下,“七五普法规划”针对上述问题做出了相应部署,特别是呈现了以下四大亮点: 第一,引入普法责任制。长时间以来普法一直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但事实上,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普法的效果可能更好。通过“谁执法谁普法”的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对党政组织、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等机构的普法义务和形式进行刚性规定,有助于更好地推进普法工作的展开和效果的实现。 第二,将党章党纪与法律法规并列,将其也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传统普法并未将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纳入其中。然而在我国,党规党纪在社会治理特别是官员管理中发挥着巨大作用,起到了“准法律”的效果。党规党纪是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守纪一般不会触犯国法,还对社会起引领示范作用。因此,新形势下为适应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就须将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纳入整体普法体系。 第三,强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原本的普法教育形式较为单调,人们脑海中的场景就是社区里和广场上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的长桌、大学生和大爷大妈、农民工的画面。信息时代下必须运用群众常用的媒介渠道和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推进工作,借助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才能深入人心。 第四,将青少年做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七五普法规划力图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在青少年中开展普法教育。这种目标在下一代、着眼于未来并通过青少年带动成年人的做法值得点赞。 当然,归根结底,普法的重点还在领导干部。七五普法规划也非常明确,将领导干部列为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他们决定了社会能否依法运转。法治,其最核心的含义就是官员守法;官员依照法律行使公权力,私人领域才可能依法运转。现阶段,我们已经开始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问题,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求他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前一段中组部联合多部委出台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然而,对领导干部进行普法,除了灌输法律知识外,重点是法治精神的培育。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核心,它不仅能使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字面含义,更能使人们领悟到法律的价值真谛。法律规定与条文众多,但背后的精神是一致的。简而言之,领会法治精神就是知晓法律背后的价值是公平正义,是尊重公民基本权利,是行使公共权力时要依据业已存在的法律和程序。 法律知识是学不完、也是记不完的。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通过对法治精神的领会,一方面使他们在即使不完全了解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能依据公平正义、权利保护和公权受限的原则处理公共事务、行使公共权力,保证行为仍处于合法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它能使领导干部以内在的视角接受、认可法律的权威,进而在行权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的要求;对于法治精神的理解与信仰是发自内心遵守法律的关键,唯有认识到法律的内在价值和正义品质才能从根本上尊重法律的权威。 对于领导干部法治精神的培育,第一是要在宣传教育中不仅仅灌输法律知识,更要讲授和展示法理,将法治的价值、法治的要义、法治的原则、世界各国的法治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和内在机理贯穿于其中,唤醒官员对于法律正义价值的认可和认同。第二是要在法治实践中深化对法治精神的认知。传统法制教育脱离了法律实践,造成了知行脱离。要让更多领导干部更多地参与、经历法律实务过程,如旁听立法辩论、参与起草过程,走上一线参与行政执法,担当人民陪审员或者旁听案件审理甚至出庭应诉等。只有在活生生的法律实践中感受法律、认同法律,特别是通过自己在制度中运用法律权力的行为影响社会正义,才能从中发现法律的价值和守法带来的益处。第三是通过典型案件中的严刑峻法唤醒对于法治精神的臣服。法治的要义在于权力臣服于法律,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有深刻的反面教训和案例警示。领导干部形成法治思维、服从法治精神,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典型案例中严刑峻法的惩罚对其产生巨大的思想震颤,方能让其真正认可法治的精神和威力。这往往是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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