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当前位置: 牛城要闻

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通告!

来源: 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作者:
2020-12-12 14:12:38
分享:

  关于受理邢台市区2020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自2020年12月10日起,市区开始受理2020年第二批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配租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8日。

  二、分配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房源分布在以下小区(面积均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祥和城小区腾退房源共275套,位于信都区滨江路以东、七里河南街以南,单套面积43.54㎡-65.64㎡;

  水岸绿城小区腾退房源共71套,位于信都区钢铁南路以西、七里河北岸,单套面积为42.23㎡-53.61㎡;

  和谐雅居小区腾退房源共36套,位于信都区滨江路以东、八一大街以北,单套面积47㎡-54.22㎡;

  天和人家小区腾退房源共33套,位于襄都区襄都路以西、卫生街以北,单套面积40.75㎡-53.20㎡;

  襄都区零散分布腾退房源共47套,其中恒大城小区8套,位于开元路以东、团结东大街以北,单套面积45.68㎡-47.22㎡;泉北泉小区8套,位于邢州路以东、泉北东大街以北,单套面积为40.33-51.21㎡;东方明珠小区12套,位于107国道以西、中兴东大街以南,单套面积45.57㎡-59.16㎡;新世纪嘉园小区7套,位于襄都路以东、中兴东大街以北,单套面积33.72㎡-46.69㎡;开元观唐小区腾退房源,共1套,位于开元路以东,卫生街以北,单套面积51.40㎡;福馨嘉园小区房源共11套,位于长安街以东,中兴东大街以南,单套面积42.26㎡-55.27㎡。

  信都区零散分布腾退房源共40套,海德花园小区共4套,位于花园路以西、永康街以南,单套面积49.67㎡-49.93㎡;海德东苑小区共6套,位于花园路以东、永康街以南,单套面积58.31㎡;杰地润园小区共2套,位于滨江路以东、泉南西大街以北,单套面积39.16㎡-43.80㎡;三奕润城小区共20套,位于兴达路以东、泉北大街以南,单套面积33.18-51.03㎡;麒麟汇小区共5套,位于孔村路以西、泉南西大街以南,单套面积55.92-56.09㎡;中华路4#楼1套,面积63.35㎡;冶金北路电视塔生活区1套,面积63.23㎡;钢铁南路223号邢钢生活区1套,面积60.17㎡。

  具体房源信息详见《2020年邢台市区拟分配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二)》。

  三、配租对象

  市区范围内持有效的《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住房保障家庭。

  四、租金标准

  本次分配的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租金按照《关于公布邢台市区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通知》(邢房办〔2016〕27号)文件执行。

  五、配租方法

  本次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配租共分六个批次分配:

  (一)第一批次(优先批次,1-3层低层次房屋):优先面向年满65周岁以上老人、大病卧床患者、二级及以上肢体或视力残疾患者等提出优先配租意向的住房保障家庭分配。

  (二)第二批次(无障碍户型批次):面向大病卧床患者、二级及以上肢体残疾患者等提出无障碍配租意向的住房保障家庭分配。

  (三)第三批次:面向第一类住房保障家庭、65周岁以上老人、特困职工、重大疾病患者、二级及以上残疾患者、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现(退)役军人、军人遗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邢台楷模·道德模范、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因较大灾难等特殊情况造成暂时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见义勇为人员、参加抗洪救灾或支援国内外抗击疫情人员、失独家庭分配。

  (四)第四批次:面向前期申请实物配租但未配租成功,轮候次数两次(含)以上的申请家庭分配。

  (五)第五批次:面向市区城镇第二类、第三类住房保障家庭分配。

  (六)第六批次:面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家庭分配。

  六、申请分配程序

  (一)申请

  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保障认购家庭自身健康安全,请申请家庭通过网络申请。

  1.网络申请  

  (1)通过微信、支付宝、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邢台住房保障”APP申请。

  (2)通过登陆网址:https://xt.zfgzf.ccbhome.cn/xtgzfww/soar/gzfwwxx/pages/index.jsp申请

  (注:后附具体操作指南。无账号的申请家庭,下载APP或登陆网址后须首先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然后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可进行业务办理。)

  (3)通过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配租申请”申请。微信公众号不受理第二批次即无障碍户型申请,且申请的第一、三批次保障家庭需在受理期限内携带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大病证明等能证明符合申请第一、三批次条件的资料,到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信都区中华大街88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现场认证。建议申请第一、三批次的家庭通过登陆APP或网址申请(不需认证)。通过网络申请的家庭提交资料前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报名无效的,不参加本次摇号。2.现场申请65周岁以上、患有重大疾病或四级以上残疾的特殊情况家庭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0319-2252233)预约后,由本人(监护人)到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其他家庭请通过网络申请)。申请时需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大病证明等能证明属于特殊情况的材料,并填写《邢台市2020年保障性住房配租意向申请表》。参加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住房摇号配租至永康境界、大河时代的保障家庭可自愿参加本次配租摇号,本次配租成功后,原配租房源收回。 

  (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查询房产、车辆、工商等信息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摇号资格。

  (三)公开摇号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申请、审核结果,按批次将申请家庭的信息和待分配房源提交到摇号系统,由系统随机摇号确定配租房屋。具体摇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配租结果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将配租结果在市级媒体、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房屋配租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符合配租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摇号系统确定的配租结果发放《邢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通知单》,并由承租家庭签订《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诚信承诺书》;公示有异议且经复核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取消配租资格。

  (六)签订合同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持《邢台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通知单》、《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及申请人身份证与后期管理单位签订《邢台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地点由后期管理单位另行通知),保障性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租金每一年收取一次。

  (七)安排入住合同签订完毕按规定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后,由后期管理单位安排入住(具体时间由后期管理单位另行通知)。

  七、相关规定

  (一)当保障性住房房源数量大于申请配租家庭数量时,第三、四、五、六批次合并摇号,取保障家庭数量105%—110%的保障房源进行摇号,剩余房源自动进入下次配租环节。当保障性住房房源数量小于申请配租家庭数量时,优先保证优先批次、无障碍户型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申请家庭,剩余房源按照市区城镇户籍住房保障家庭和外来务工保障家庭7:3的比例划分,面向第五批次、第六批次家庭配租。未能实现配租的家庭采取轮候方式等待配租。轮候期间,符合市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家庭可在保障面积内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按我市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进入配租范围内的保障对象,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配租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的保障对象,2年内不予安排配租。

  (三)承租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对象因家庭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因素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住房保障类型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主动向区住建(城建)部门提出申请变更住房保障类型或退出住房保障。经区住建(城建)部门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按变更后的住房保障标准缴纳房屋租金,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腾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四)摇号完毕,将对配租成功的家庭资格进行重点复核。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收入和住房状况,骗取住房保障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并按照《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省政府令〔2011〕第6号)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已骗取住房保障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自责令退回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行为抄告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和单位。

  (五)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后期将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加装人脸识别等智能管理系统,配租成功家庭需配合录入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邢台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252233、2256222

  信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26105、3238676

  襄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59808

  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               3636122

  邢东新区规建局               6776565

  2020年12月10日

关键词:邢台市,住房保障,通告责任编辑: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