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污染再敲环保警钟
北京等地连续数日的高温天气让臭氧污染进入公众视野。事实上,臭氧污染已在我们身边“潜伏”多年,其对人体的伤害并不亚于PM2.5,治理难度同样不可小觑。 危害不亚于PM2.5 在人们印象中,臭氧作为阻挡太阳紫外线照射的天然屏障,一直是人类的好朋友。“事实上,在近地面,臭氧是危害人体健康的‘坏东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副所长徐东群说。 由于常发生在万里晴空之时,相比PM2.5,臭氧不易被人察觉,公众关注度也不高。“但事实上,臭氧的危害并不亚于PM2.5。”徐东群说,臭氧刺激性强,具有强氧化性,对眼睛有强烈的局部刺激作用,使视觉敏感度和视力降低;可强烈刺激鼻、咽、喉、气管等呼吸器官,造成肺功能改变,引起哮喘加重,导致上呼吸道疾病恶化。高浓度暴露可引起头痛、肺气肿和肺水肿等;长期暴露可加速人体衰老,使人皮肤出现黑斑等。 记者了解到,臭氧作为污染物进入我国公众视野,要追溯到2012年环保部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该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改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之外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记者查询了环保部2013年~2016年发布的《全国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其中仅2016年上半年,北京市、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以及珠三角区域臭氧浓度分别较2013年同期上升了6%、16.4%、9.9%以及1.6%。值得注意的是,在居住环境中,臭氧浓度超过120微克/立方米就会对儿童等敏感人群肺功能产生影响,而上述地区2016年上半年臭氧浓度分别达到211微克/立方米、177微克/立方米、155微克/立方米以及124微克/立方米。 徐东群表示,臭氧的来源主要分为天然源和人为源。土壤、闪电、生物排放属于天然源,其本底浓度很低,只有0.4微克/立方米~9.4微克/立方米;而造成臭氧污染的主力军是人为源——污染源排放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在强烈的紫外线照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等二次污染物。 徐东群说,夏季刚刚到来,未来此类高温天气仍会出现,因此不排除再次发生臭氧污染的可能。每天12时~15时臭氧浓度最高,老人、孕妇和儿童的户外活动应尽量避开这一时段。 应与PM2.5统筹治理 “臭氧的治理难度不亚于PM2.5,甚至可能更艰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认为,应制定针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的总量控制规划,并将其纳入国家减排指标。由于PM2.5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中也包含臭氧前体物,因此臭氧与PM2.5治理应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此外,臭氧污染是一种光化学污染,气温高时污染加剧,在考虑全球变暖问题时也要加入臭氧的考量。 相关专家表示,对臭氧污染这一环保新课题,各级政府须高度重视,在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顶层设计的基础上,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此外,柴发合认为,臭氧前体物是流动性很强的物质,一个地区产生的氮氧化合物可能飘到其他地方形成臭氧,因此,应实施区域大面积综合治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臭氧污染日趋严重的地区建立区域防控机制。(记者 张磊) |
关键词:臭氧浓度,二次污染物,PM2.5,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潜伏,氮氧化物,天然源,环保部,局部刺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