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员额法官遴选过8成
法制网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刘子阳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获悉,全国21万多名法官职务套改工作已经完成,86.7%的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遴选,产生员额法官105433名,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基本确立,优秀人才向审判一线流动趋势明显。司法改革全面深入推进,法院队伍管理体制新框架基本形成。 目前,全国27个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已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会议要求,尚未完成的地区要按照中央确定的程序和条件,加快推进、尽快完成。已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选任的省份,要健全完善法官员额的省级统筹、科学调配和动态退出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打折扣、搞变通的苗头性问题,为完善员额制改革后续配套措施奠定基础。 截至2017年1月24日,已有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1个省市完成法官单独职务等级确定工作;1036个法院落实法官工资改革,约占30%。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到位。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督导全国法院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确定入额法官单独职务等级,并配合中组部研究制定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法官等级比例设置办法和法官等级晋升办法;督导各级法院配合人社、财政部门,落实法院人员工资特别是绩效考核奖金核定发放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表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关键是处理好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不想放权的问题,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放权不是片面强调“去行政管理”,更不是“去监督管理”,而是监督管理的内容、方式、方法要作改革,要从微观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转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和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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