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省发文明确环保党政同责
分享至手机 微信 微博 Qzone 评论 图集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郄建荣 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公开通报,持续开展的两次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完成对15个省(区、市)的督察,通过督察强化了压力传导,有力促进了地方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出台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文件,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 其中,江苏、山西两省以省委、省政府文件下发;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北、贵州、云南、宁夏、上海12个省(区)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甘肃、陕西、湖南、福建4个省以省政府文件下发;天津、吉林等12省(区、市)正在组织制定,多数已有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中。 这位负责人透露,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2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已联合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他说,按照综合督查三年行动计划,即2015年至2017年“三年完成对所有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开展综合督查”的要求,2016年底前各省(区、市)应完成行政区域内40%的设区市级督查任务。这位负责人透露,共涉及全国共169个,目前已完成152个,完成率约90%。但是,天津、江西、河南、广东、海南、贵州6省(市)尚未完成综合督查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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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