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评选表彰“文明守法驾驶人”
11月17日,记者从省交管局举行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交通,河北省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文明守法驾驶人”“文明守法运输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文明守法驾驶人”的参评条件为,在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驾驶人本人车辆没有交通违法,驾驶证也没有交通违法记分。“文明守法运输企业”的参评条件为,纳入“全省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的运输单位,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所属运营车辆没有交通违法,企业安全交通安全积分为零。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和运输企业可拨打热线电话“966088”,或通过“河北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报名参加评选。省交管局将从中遴选有代表性的驾驶人、运输企业各10个,给予表彰奖励。 今年的12月2日是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期间,我省还将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包括“一字千金安全无价”文明交通公益广告语征集,成立“河北省文明交通公益联盟”,开展主题公益广告亮屏行动,严重违法大曝光等。 |
来源:
河北日报
关键词:河北省,表彰,文明守法驾驶人 |
责任编辑:张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