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职称评聘向乡村中小学教师倾斜
从邢台市教育局获悉,日前该市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将深入实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工程,使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该市将实施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措施,更好地保障乡村教师各方面待遇。在职称(职务)评聘方面,将降低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方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各县市区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全市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力争到2020年,再帮助1000名乡村教师解决周转宿舍问题。 该市还将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到2020年,建设100所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培养500名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名师。另外,还将通过加强优秀教师资源城乡间流动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 |
关键词:邢台市,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
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