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游客喝到变质饮料 获千元赔偿金
江苏的周先生一家来我市旅游,洗完海澡再喝瓶饮料,别提有多惬意了,可打开饮料一喝却发现已经变质,心情顿时跌入谷底,好在问题顺利得到解决,最终获得1000元赔偿,让周先生感到很欣慰。 几天前的中午,周先生在海港区东山浴场一家超市花3元钱买了一瓶饮料,谁知打开后一喝感觉变味了,于是他找到超市负责人,对方却说是厂家的问题,与超市无关。闹心的周先生拿着饮料来到海港区工商局东港分局东山浴场值班室投诉,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 “虽是一瓶饮料的小事,但关系的是整个秦皇岛市旅游市场形象的大事。”值班工作人员说,为不耽搁这位外地游客的行程,海港区工商局立即启动了“先行赔付”机制,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底赔偿额” (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一律赔500元)和“在赔偿实际损失之后,再赔偿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先行赔付周先生1000元。不到20分钟问题就解决了,周先生感到非常满意。事后,经海港区工商局东港分局和经营者及代理商沟通,两方各负担了一半的赔偿费。 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夏季是饮料销售的旺季,买饮料时要选择比较大的品牌,并要看清楚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信息,同时检查瓶盖是否完好。喝前应仔细观察瓶内饮料是否出现浑浊、沉淀。此外,可用力挤压包装瓶,如果瓶体发软,就不要购买。这种瓶体发软的饮料很有可能已经漏气,内在品质无法得到保障。同时,要保存好消费凭证,这对出现纠纷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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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