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供电:再掀《河北省电力条例》宣贯新高潮
长城网邢台7月13日电(记者 齐彦红 通讯员 高崇远)《河北省电力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通过,并于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国网柏乡县供电公司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贯培训、检查督导工作。 《条例》实施近一年来就保护电力企业利益,维护客户合法权益,重点解决供用电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是:一是要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电力发展规划编制电力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纳入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二是明确供用电设施的保护管理范围及责任;三是明确电力部门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四是明确、扩展窃电行为种类;五是完善中止供电流程,制止违章用电;六是强调电力用户享有优质用电、明白消费等各项权益;七是明确了电力部门及用户的法律责任。同时,对用户履行安全用电、缴纳电费、维护用电秩序的义务也做了相应的规范。 《条例》的出台改善了供电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也对其推进依法治企,依法规范供用电、提高供电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为了更加深入贯彻和执行好《条例》国网柏乡县供电公司要求:一是继续组织员工深入学习《条例》,准确把握电力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的基本法律准则,提高依法供电、优质服务的水平。二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条例》,使合法用电、安全用电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三是用《条例》对照检查日常供电行为,进一步规范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供用电关系,推进依法从严治企。四是与各方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打击破坏供用电秩序和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五是结合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条例》的具体措施,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
关键词:电力条例,宣贯培训,供电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