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藁城区首例"环境污染案"入刑
长城网石家庄5月21日讯(薛小马 张春水 记者 解哲琳)5月19日,石家庄市藁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牛某、彭某批准逮捕。这是“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藁城区首例因环境污染行为入刑的案件。 今年4月16日,藁城区环保局接群众举报,联合公安局对隐蔽在该区兴安镇西里村废弃厂房里用转鼓非法加工软化牛皮的生产厂家予以查封,负责人牛某、彭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抓获。 该厂采用转鼓掺加工业油、苏打等化工品用来软化牛皮。软化后将有毒性污水直接排放到无任何防渗的土濠坑内。该厂生产工艺相当简单,且没有“环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更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至车间北侧无防渗漏措施的土濠坑内。属国家明令禁止和取缔的十五(土)小企业。 经省环保厅监测该企业排放的污水超标在5倍以上。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等严重危害环境的污染物超标3倍以上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目前,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
关键词:环境污染案,嫌犯,批捕 |
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