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威县居民医保将消除城乡差别 报销范围扩大
城镇居民缴费金额下调40元农村居民医疗报销范围扩大 记者昨日从威县获悉,威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已完成。从明年起,威县医疗保险取消城乡差别,所有居民享受同等医保待遇。根据新的办法,威县城镇居民缴费金额将下调40元,农村居民享受医保目录增加,医疗报销待遇扩大,城乡居民实现出院即报。 威县作为河北省唯一的综合改革试点县,今年以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大胆创新、先行先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在确保不降低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实行“缴费标准就低不就高,报销标准就高不就低”的政策,制定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执行新的城乡居民的医保目录和信息化系统。 “以前城镇居民的缴费金额是150元,改革后个人缴费110元,这样城镇居民的缴费金额减少了40元。”威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于在宽说,改革后,城镇居民在在县级以下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参照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90%,县级医院为80%。 “原来农合在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调整后与城镇居民医保一样是60%,表面上看比例降低了,实际可报销的费用增加了,因为医保目录比原来的范围扩大了,可报销的项目和药品增多近一倍。”威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于在宽说,总体来说两个群体都受益。 (本报记者 冀文龙 通讯员 赵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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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保,城乡差别,报销 |
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