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填报志愿须知》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3.今年录取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录取时间7月7日至8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注:有些高校特殊类型批要与本校正常录取批的考生一起进行专业分配,所以,结束时间要延时到该校正常录取批结束。
4.录取规则 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一般应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投档比例,省级招办按高校的投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遗留问题的处理。省级招办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5.填报志愿时如何对待优惠加分政策? 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各录取批次投档时均考虑在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加分,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投档,院校录取时是否照顾,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分数较低而被院校退档。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6.填报平行志愿“冲一冲”是否有风险? 有的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时采用前边“冲一冲”中间“稳一稳”后边“保一保”的模式进行填报,“冲一冲”存在一定的风险。 招生学校一般按照略大于招生计划数确定投档比例,因此超出计划的这部分考生就有可能以“分数不高、所报专业已满”的原因被学校退档,这属于自然落榜,所以提醒“冲一冲”的考生一定要慎重选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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