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房地产交易报送核验房屋抵押权人信息
市区各金融机构、典当行、担保公司: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内外各地市做法和我市实际情况,为方便房屋抵押权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现就2014年我市房屋抵押权人信息报送核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房屋交易登记属地管理原则,邢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只能有一个房屋交易登记机构,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是邢台市区范围内房屋登记唯一的合法机构。非经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的房屋他项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二、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是受理涉及房地产抵押登记、预售资金监管的抵押权人信息报送核验的时间。所需收件和表格下载请登录邢台市房地产信息网(网址:?http://www.xtfdc.gov.cn)。 三、逾期未报送核验信息的,邢台市房产交易系统将无法受理和办结房屋抵押登记与资金监管等业务,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报送核验信息,以免给您带来业务不便,办理受限。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319-2255156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
关键词:邢台,房地产,抵押权 |
责任编辑: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