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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医疗保障局重点抓好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俐验
2021-11-26 2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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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俐验)11月19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李建峰介绍邢台市医疗保障局聚焦职能,重点抓好8项民生实事相关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吕俊栋回答记者提问。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三级主任科员韩伟: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是重要民生部门,保障着全市730多万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群众非常关心,社会普遍关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聚焦职能,重点抓好8项民生实事。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李建峰、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吕俊栋,请他们介绍市医疗保障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请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李建峰介绍相关情况。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李建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医疗保障是民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范围最广、参保人群最多、利益群体最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为目标,担当作为,探索创新,构建了“5+3”工作格局,即5项便民实事和3项惠民实事,取得了积极成果。5项便民实事包括: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省内无异地、医保电子凭证、谈判药药店建设、门诊慢性病网上购药。3项重点惠民实事包括脱贫人口率达到100%、打击欺诈骗保和“中医中药传统医疗纳入医保”试点改革。

  其中,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被纳入“全省党史学习教育10件实事”;省内无异地被省委、省政府列入民生工作重点任务;“脱贫人口参保和打击欺诈骗保”被纳入全市重点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详细情况:

  (一)门诊慢(特)病实现网上申报认定。门诊慢(特)病是指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人数达到69.95万人,且逐年增加。为方便参保患者及时申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从7月1日,我市全面实施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网上评审认定的新模式,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相关待遇。原来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需要本人向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纸质版申请,然后定期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认定,每年认定两次;现在只需要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随时可在网上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实时认定,并可通过网络查询认定进度。认定之日起,即可享受待遇。同时,保留线下申报渠道。申请时,需提供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及其他与本病有关就诊资料。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共有22种,起付线为400元,包括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封顶线各病种不一样;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共有58种,报销比例达到85%(70%)。

  (二)省内无异地。我市参保人员在河北省内所有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均无需备案,均可实现直接报销结算。提高省内异地就医报销待遇,在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时,报销标准执行我市政策,按照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也就是说,在省内其他地市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与在我市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完全一样;在省内其他地市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与在我市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也完全一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报销。例如:城乡居民在省内其他地市三级医院就医,起付线由原来的2500元降为10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5%,预计每年可增加城乡居民报销待遇1.2亿元以上。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限定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均可使用,真正实现了省内就医“无异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去省外就医仍需备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可以直接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也可通过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备案。备案成功的,可实现出院时一站式报销结算,城镇职工报销比例降低5%;城乡居民跨省报销比例为50%。但在京津冀30家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单位就医的,备案成功后,享受我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不降低。未按规定备案的,需要将相关材料拿回我市医保部门手工报销结算,报销比例城镇职工降低10%;城乡居民起付标准增至3000元,报销比例为40%。

  (三)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是一种更为便捷的就医购药扫码支付模式。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微信、支付宝,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激活使用,也可在定点药店扫码激活使用,一人一码。在看病购药过程中只需扫码进行医保身份确认,即可完成医保支付,实现“一分钟结算”。目前,建立了覆盖326家定点医院和1022家定点药店的医保电子支付网络,300多万人激活使用。年底前,全市所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将全部开通,全市60%以上的参保人员将激活使用。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将来医保电子凭证将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

  (四)谈判药药店建设不断完善。谈判药主要是治疗重大疾病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难以替代的药品,也是治疗癌症等重大疾病的靶向药、“救命药”,价格十分昂贵。目前,我市癌症患者已达6789人,约占全市参保人数的0.9%;仅市本级就有癌症患者3356人,约占市本级参保人数的1%。为了方便患者购药报销,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3家谈判药专供药店,分别是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中兴东大街店、邢台天宇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襄都路北店和邢台民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红星街店。谈判药药店为每名患者建立用药档案,定期提供药品,可现场报销。比如,购买一盒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特效药“伊布替尼胶囊(亿珂)(150mg)”全额需要15210元,在谈判药药店购买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4867.2元就可以了。今年以来,我们将新增国家谈判药中符合特药条件的19种药品纳入特殊药店管理。特殊药品药店管理药品达到66种,大大减轻了患者资金垫付压力。

  (五)积极探索门诊慢(特)病网上购药。预计年底前可实现门诊慢(特)病患者网上购药。届时,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将实现在线复诊开放、电子处方流转、医保在线支付、定点医药机构药品配送等全流程购药服务。参保患者通过购药服务平台,选择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进行挂号缴费,医保医师线上接诊,为患者开具电子处方。患者使用个人医保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等),完成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支付,定点医药机构即可直接送药上门。同时,放宽处方时限,一次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与此同时,我们全力抓好抓实3项惠民实事:

  (一)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100%。我们积极与民政、扶贫、税务等部门沟通,建立了“四方协作”机制,动态掌握特殊困难群体信息,完善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参保情况“三本台账”。全市172726名脱贫人员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并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及时享受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了“三项举措”: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缴费由县(市、区)财政全额资助,可随时参保。二是特困人员等财政全额资助对象,从下一年度起,个人缴费由先缴后退,改为由财政部门直接资助参保,随时参保。三是低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助不低于60%。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力量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欺诈骗保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打击欺诈骗保问题联查互审、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经办机构内控审计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六个专项行动”。制定了《邢台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排查整治。特别是,深入开展了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卫生院及民营一级基层医疗机构324家,实现了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排查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81家,追回违规金额3946.09万元,处理定点医药机构607家;排查门诊慢(特)病持证人员14.82万人次,取消待遇5035人,有力维护了基金安全。

  (三)深入推进将“中医中药传统医疗纳入医保”改革试点工作。将基础较好的邢台市中医院、内丘县中医院、内丘镇卫生院、南赛乡卫生院作为我市“中医中药传统医疗纳入医保”改革试点,经验成熟后向全市推开。一是鼓励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在其诊疗范围内承担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诊疗。将各类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二是组织专家对全市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颗粒、中药类医院制剂进行评估论证,积极推荐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三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四是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将价格低廉的中医药治疗病种,与西医同病同价。同时,下调中医院医保报销起付线,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三级主任科员韩伟: 

  感谢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李建峰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商报记者:

  刚刚您在发布辞中提到城镇职工特殊疾病有65种;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共有22种,请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吕俊栋: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病种有58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400元后,目录内药品及诊疗项目按要求自付后,重大疾病统筹基金支付85%,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70%,同时,将原来只能申报一种门诊慢(特)病增加为可同时申报三种。

  城乡居民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共有22种,起付线为400元,包括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封顶线各病种不一样。 

  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每年报销限额为4500元;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限额3000元;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限2500元;4.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3000元;5.肺结核病限2000元;6.精神病限1000元;7.艾滋病限7000元;8.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3000元;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限3000元;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限3000元;11.老年痴呆症限4000元;12.肾病综合症限2000元;13.重症肌无力限3000元;14.癫痫限3000元;15.肝硬化失代偿期限4000元;16.帕金森氏综合症10000元;17.系统性红斑狼疮10000元;18.再生障碍性贫血10000元;19.恶性肿瘤10000元;20.血友病10000元;21.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0000元;2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10000元。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

  燕赵都市报记者:

  李局长您好,刚才您在发布辞中提到在京津冀30家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单位就医的,备案成功后,享受我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不降低。请问,具体是哪30家定点医疗机构?有什么特殊政策?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吕俊栋:

  我省与京津30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互认协议,我市参保人员前往京津30家定点机构就诊,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凭社会保障卡直接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按照我市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给予报销,可享受直接报销结算政策,出院即报。

  30家医疗机构,北京市有15家,分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

  天津市15家,分别是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三级主任科员韩伟: 

  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感谢各位嘉宾的解答,如果还有需要了解的问题,会后大家可以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感谢朋友们的支持,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关键词:医疗保障,民生实事,实录责任编辑:刘俐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