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马德明 通讯员吕培 李伟杰)近日,为遏制城镇地下水超采,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明确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关停符合条件的城镇自备井。
《方案》指出,要充分考虑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地表水可供水量,地表水厂处理能力、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客观因素,统筹考虑城镇自备井所在位置、用水户类型、水质质量、机井状况等实际,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实行一类一策,公共供水条件具备后立即关停。
要根据用水户对不同水质的需求,合理配置城镇各种水源,加大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联合调度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引江水为主、当地地表水为补充、地下水为应急的原则,保障城镇供水安全。
《方案》要求,加大对偷采、滥采用水户自备井执法力度,于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关停。
厘清外迁、停业、破产单位或个人自备井的位置、机井状况,由当地政府制定专门人员和技术队伍,于2018年底前按技术要求实施封填。
在有地表水供水水源的城镇,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自备井,在保留10%-15%地下水热备水量基础上,其余供给水量全部切换为引江水或地表水水源,于2018年底前完成自备井封存。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用于生活、生产、生态的自备井,加快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同步实施公共供水管网与自备井接口入户工程建设,到2019年3月底前达到通水条件,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自备井关停任务。
有条件直接切换再生水、长江水、当地地表水的自备井,2019年3月底前完成水源切换,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具备城乡一体化供水条件的乡(镇),加快以城带乡供水管网建设,推动乡(镇)生活和非农生产自备井关停。城镇周边或城中村借用农业灌溉机井用于工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的用水户,强化地下水用途管制,由地方政府指导城镇供水企业实施管网延伸,实现水源切换。目前不具备关停条件,且主要用于生活或重大国民经济建设项目的自备井,要加强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安装在线计量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