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齐彦红 摄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齐彦红)12月31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邢台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实录如下: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梁路印: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新闻发布。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参加今天发布会的人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寿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武如华。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共有两项内容:一是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寿军介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二是现场提问交流。
下面,依次进行。
第一项议程,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寿军就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寿军: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向一直关心和支持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通报。
一、全市住房保障的主要情况和基本成就
住房保障工作是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民生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是不断增加投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供应数量;二是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三是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政策体系和组织管理机构不断完善。
经过10余年努力,针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已初步建立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0.5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6.8万套,棚户区改造13.7万套,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4%。
二、邢台市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渠道筹集房源,助24万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近年来,我市主要采取集中建设、委托代建、社会购买、单位自建和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等方式筹集房源6.8万套,其中公租房4.9万套,限价商品房1.3万套,经济适用房0.6万套,陆续建成了东方明珠、新世纪嘉园、天和人家、祥和城、水岸绿城、和谐雅居、水岸蓝庭等一批保障房小区。同时,与建设银行合作,依托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社会闲置住房,面向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轮候的家庭出租,为住房保障家庭提供多样化住房需求。有效解决了全市24万中低收入以下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多种方式保障,实现住房保障家庭全覆盖保障
2019年,我市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在强化监管、分类保障、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深入推进公租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了全市2.1万中低收入及以下群体,以及1.2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真正实现了对各类人群的应保尽保。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共分配政府产权公租房23302套,其中,市区分配7676套,分配率100%;市区共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9513户,其中,享受实物配租家庭7447户(含低保家庭783户,低收入家庭2575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528户,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家庭2412户,整体配租家庭1149户);享受租赁补贴家庭1795户(含符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低保家庭205户,低收入家庭1113户,第三类家庭477户);轮候家庭1420户(含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46户,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家庭1174户)。
(三)完善政策体系建设,为规范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一是及时出台政策。先后出台了《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邢台市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细则》《邢台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邢台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邢台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中低收入群体纳入了保障范围。出台了《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了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门槛。
二是适时调整准入条件。每年一季度,根据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申请住房保障的准入条件,印发《邢台市区2019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出台了《关于扩大租赁补贴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将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由原来的第一类、第二类保障家庭扩大到符合条件的第三类保障家庭。
四是进一步优化住房保障资格审批流程,简化收件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对市区的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分别从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等多方面进行了完善。为加快市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进度,更好地开展联审联查工作,我市印发了《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办法(试行)》《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联审联查办法(试行)》《关于变更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方式的通知》等,进一步规范了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在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时,对第一、二类住房保障家庭的年审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联审联查的方式直接进行,对第三类住房保障家庭的年审只需提供收入状况证明及个人承诺即可。同时联审联查办法中加强了各部门协调力度,缩短了审核周期,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五是完善保障房后期管理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邢台市住房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邢台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购买市区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邢台市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规范保障房后期管理,提高承租家庭的满意度奠定基础。同时,印发了《邢台市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租金减免核销暂行办法》,有效减轻部分特殊困难家庭经济负担。今年以来,共有195户特殊困难家庭获得租金减免,减免租金11万元。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
国家、省高度重视公租房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邢台市作为全省5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于2017年11月与建行开展合作,并于2019年1月1日完成公租房系统的上线运行。该平台为全国首家符合住建部贯标要求的公租房信息系统,前瞻性地实现了公租房各环节一站式全流程线上办理,涵盖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资格年审、信息变更、配租申请、配售申请、房屋维修、满意度调查、退出保障、投诉举报等所有业务,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邢台模式”,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截至目前,通过系统办理业务量720条,其中602条业务已处理完毕,累计720户保障家庭享受到了平台带来的便利。另外,为有效解决传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欠缴租金、转租转借、房源空置、人力监管容易激化矛盾等问题,邢台市以打造智慧社区为目标,加快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和布局,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推进公租房后期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市区政府产权的保障房已入住7447余户,共17个小区,建筑面积40.44万㎡,年租金收缴1786万元。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住房保障领域公平正义
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住房保障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手段,对于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避免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加大对骗租、转租保障性住房等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邢台市积极探索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于2018年6月率先出台了信用管理办法,将住房保障对象、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保障运营机构等一并纳入信用管理范围。同时,在实践中,紧密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将信用信息的采集贯穿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分配、后期管理全过程,对各环节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露头就打,真正实现了让确有困难的群众享受住房保障。邢台市信用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住房保障领域整体环境进一步净化,失信受制、失信惩戒的管理基础基本形成,成效显著。截至目前,邢台市主城区共有12户保障对象在享受保障性住房时因不如实申报工作单位、收入、资产或存在转租转借等情况被计入信用档案,并受到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快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多种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督促开发企业加快集中建设和配建保障房的建设进度,确保房源及时交付使用,提高有效供应。预计2020年底前,拟竣工交付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1920套。2021年底,交付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818套。
二是加强公租房后期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社会化管理体系,逐步构建“住保、社区、物业、运营企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快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启动建立后期监测信息中心及管理平台,并与人脸识别系统进行对接,尽快实现数据全共享,监管全覆盖。
三是加快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应用。继续按照全省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加大系统应用及宣传力度。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进一步发现问题、优化使用功能,年底前力争实现公租房业务以线上办理为主,让这一便民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四是加快购买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服务。根据《邢台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市区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服务采购工作,并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加强对后期管理单位的监督。加强市区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工作,对所有市区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产权明晰,管理到位。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梁路印:
接下来是媒体记者提问时间,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1、牛城晚报记者: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武如华:
我市住房保障分为三种类型,其中,第一类住房保障家庭是指城镇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第二类住房保障家庭是指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第三类住房保障家庭是指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在市区就业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引进人才、环卫、公交从业人员等群体。以上这些特定人群,只要符合2019年准入条件规定的均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2、燕赵晚报记者:
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武如华:
目前,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第一类、第二类保障家庭,并在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每季度发放一次。具体发放标准为:第一类保障家庭为10元/月·㎡;第二类保障家庭为8元/月·㎡。第三类保障家庭为3元/月·㎡。租赁补贴的计算方式同租金计算方式基本一致,以第二类四口保障家庭为例,每月可领取补贴为50×8=400元。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梁路印:
感谢大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由于时间关系,这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