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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杨
2019-12-26 16: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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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杨 摄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刘杨)12月25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19年度邢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实录如下:

  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尤胜科:

  各位来宾,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2019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闻发布会。参加这次发布会的同志有,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邢群英,市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田浩,市法院副院长吴章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赵志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尹宪锋。今天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内容,一是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二是由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果。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政治高站位、工作高标准,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精准发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12月24日,全市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个、涉恶势力犯罪集团30个、涉恶势力团伙8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08名,破获案件945起。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440人,提起公诉135件749人。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15件,审结92件;二审审结49件,生效案件77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05人,给予党政务处分243人,打掉“保护伞”77个。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聚焦“深挖根治”年度目标,以“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为抓手,采取集中宣传发动群众、入户大走访摸排线索、层层谈话压实责任、集中培训统一思想、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净化社会风气等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截至12月24日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涉恶团伙44个,破获刑事案件3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9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19人,提起公诉76件457人。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2件,二审审结36件,生效55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203人,给予党政务处分155人,打掉“保护伞”59个。今年1-11月份,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9.07%,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72%,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8.96%,“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5.25%,故意伤害案件同比下降17.72%,涉黄赌毒案件同比下降41.72%,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政府的领导、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得益于一线广大政法干警的辛勤工作,同时也离不开各级媒体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扫黑办,对社会各界和各级媒体表示感谢!

  下面,请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邢群英同志发布两起典型案件的侦办情况。

  邢台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常务副主任邢群英: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市委市政府系列会议精神,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要求,以实战为引领,以机制为保障,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加强线索收集研判、拓展专项斗争领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副市长、公安局长林长风上任以来,多次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调度,持续发力加压,对黑恶势力严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0个、恶势力团伙8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08名,破获违法犯罪案件945起。

  下面,我把市公安局近期侦办的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桥东公安分局打掉刘某亮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9年9月9日,桥东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刘某亮(男、48岁、桥西区人)等人涉黑涉恶线索。9月20日,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桥东分局管辖,桥东分局于当日立案侦查。为将此案查深查透,铲除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的“毒瘤”,桥东公安分局牵头成立专案组,在市局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排除阻力和干扰,于12月10日对该团伙实施集中抓捕,将刘某亮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亮自2007年以来,先后纠集武某虎(男、53岁、邢台县人)、罗某邓(男、29岁、桥东区人)、曹某全(男、50岁、石家庄人)、刘某健(男、43岁、桥东区人)、王某(男、31岁、桥东区人)、杨某(男、30岁、南和县人)等10余人,在桥东区、桥西区、邢台县等地为非作恶,制造刑事案件7起、治安案件6起,造成2人轻伤、3人轻微伤。

  该团伙以刘某亮为首,团伙成员较多,违法犯罪时间较长,有一定经济基础,行为特征明显。该团伙一贯采取聚众堵门,无故滋扰、阻挠房地产工地施工等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诈骗等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多年来,该团伙先后插手“中鼎”“九州”“桃花源”等多家项目工程,替人讨债要债,充当“地下出警队”,甚至公然挑战法律权威,殴打警察,欺压残害百姓,严重扰乱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市县公安机关联合打掉一涉嫌诈骗重大犯罪团伙

  2019年12月17日,市公安局组织刑警支队、邢台县局、沙河市局、监管支队等相关单位,抓获涉嫌敲诈勒索、招摇撞骗犯罪嫌疑人宋某江、李某娥。

  经查,多年来,犯罪嫌疑人宋某江以实名举报为手段,利用国家信访和纪检监察制度中关于实名举报的调查规定,通过捏造事实向被举报人施加压力,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经初查发现,其作案范围包括沙河周边地区及国内13个省39个市。

  宋某江还以实名信访为手段,通过鼓动、组织利益诉求人向企事业单位施压,对企业进行敲诈,以获取非法利益。经沙河市信访局初步核实,仅2016至2019年间,上级有关部门转至沙河市信访局有关宋某江的举报信就高达1100余件,且多为不实举报。宋某江据此敲诈企业20余家,涉及资金20多万元。

  为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宋某江非法成立沙河市群众献爱心理事会、爱心特色传统中医中药研究理事会、群众反腐败案件举报处、中国群众献爱心理事会筹备处、世界人民献爱心大同盟理事会等5个非法组织,招摇撞骗,共敛财1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宋某江还以雷锋、焦裕禄式干部自诩,对中央政策妄加评议,以此为噱头,招揽非法人员,鼓动不稳定群体上访、闹访,共向中央机关、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等国家机关寄发举报信件30多件。

  目前,宋某江、李某娥等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专案组将广泛搜集宋某江等人犯罪线索,尽快查清犯罪事实,澄清涉案资金底数。

  通报完毕。

  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尤胜科:

  下面,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赵志军同志发布两起典型案件审查起诉情况。

  邢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赵志军:

  下面我将市检察院最近审查起诉的两起案件向媒体朋友们通报一下:

  一、卢某某等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

  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卢某某、贾某某在石家庄市华夏灯饰城、燕华大厦合伙开设赌场。2015年至2018年10月,卢某某与刘某某在石家庄市友谊大街西郊东区某地下室、煤机公司厂房、江西大厦厂房等地合伙开设赌场。卢某某雇用朱某某、郝某某、赵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等核心人员经营管理赌场。卢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长期为非作恶,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9年4月18日,隆尧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隆尧县检察院审查起诉。10月22日,隆尧县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对被告人卢某某等67人提起公诉。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二、祝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4年以来,祝某某利用人大代表身份的政治影响力和庞大的经济实力,单独或纠集他人先后实施非法游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随意殴打、辱骂他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2011年9月14日,祝某某驾车行至献县大陈庄高速路收费口时被执勤交警例行盘查,祝某某拒不配合高速交警执法,并组织力量殴打执勤干警,引发大规模冲击岗亭,阻塞交通的群体性事件,在献县及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该事件标志着以祝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初步形成。2011年至2018年,该组织共实施妨害公务罪3起,寻衅滋事罪9起,故意伤害罪1起,非法拘禁罪5起,敲诈勒索罪1起,组织卖淫罪1起,妨害作证罪1起,包庇罪1起;实施违法行为20起,受害人达30余人,其中,公务人员4名,群众26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众多、层级明确,通过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损害司法公信力,严重破坏献县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9年1月22日,宁晋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向宁晋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宁晋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市院邢伟检察长每周听取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多次赴宁晋县院调度该案。宁晋县院成立专门办案组,认真审查全案200余本卷宗,不放过每一个疑点,不忽略每一个案件细节,形成了1000余页的案件审查报告,力争将此案办成精品案、典型案。2019年3月22日,宁晋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窝藏罪,偷越边境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抽逃出资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妨害作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对被告人祝某某等39人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4日,祝某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宁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路

  2020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长效常治”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十大任务举措”为抓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依法打击、精准打击,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紧盯移送起诉和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进一步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高诉讼效率,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将法律监督贯穿立案、侦查、审判、刑执等全过程,推动公正执法、除恶务尽。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加强跟踪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三是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围绕社会关切,结合司法办案,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斗争中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把握专项斗争规律,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尤胜科:

  下面,请市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田浩发布三起典型案件审判情况。

  邢台市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田浩: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和省高院的有力指导下,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严打态势,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15件779人,一审审结92件514人,二审审结49件337人,生效案件77件212人。

  下面我向媒体朋友发布三件生效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一、周某学等1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虚假诉讼、寻衅滋事案

  2012年、2014年,周某学、石某方、郝某科先后成立邢台汇融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8月注销)、沙河市宏锦行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投资、借款为名,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到期还本付高息,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并用于对外发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润。侯某社、赵某岭、胡某强在周某学、石某方授意下,分别纠集高某生、李某涛、马某扬、张某军、任某蜀、侯某国、王某波、裴某江、张某等人,多次采用威胁、跟、盯、滋扰、纠缠等手段强索对外发放的高利贷,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周某学、石某方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侯某社、赵某岭、胡某强、高某生、李某涛、马某扬、张某军、任某蜀、侯某国、裴某江、张某为犯罪集团的成员。法院依法对上述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二、邵某等18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案

  2013年底邵某刑满释放后,于2015年开始非法经营高息放贷业务,初期由邵某对外联系放贷业务,一旦受害人不能按时还款,便纠集郭某栋等刑满释放人员,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欠款人员进行催收。

  2016年,邵某租用位于邢台市桥东区世贸天街三个房间,开始大肆经营非法放贷业务。为了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邵某纠集、指使该公司经理宋某楠及业务员苏某、程某民、葛某庭等人以放贷为名,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揽客户。被害人借款时,借款合同上约定较低的利息,而实际执行月息四分到一角五分的高额利息,约定邵某公司单方面收取每日1%的高额违约金,并在放贷之前先扣除利息、保证金,且合同仅邵某一方持有。被害人一旦没有按要求还款,就会产生高额利息和高额违约金,邵某便指使专门负责讨债人员郭某栋、郭某彩等人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上门索债,讨债不成便将借款人带至邵某公司、宾馆等处进行非法拘禁,并采用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还款。通过大肆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邵某为首要分子,以宋某楠、郭某栋、郭某彩、张某飞、许某森等为骨干成员,谢某、苏某、路某华、葛某庭、王某江、程某民、王某洋、甄某浪、张某等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威胁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依法对上述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个月,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三、黄某锐等10人强奸、强迫卖淫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靳某庆在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营一歌厅,从事色情服务。黄某锐、许某、谷某明在威县以找工作为由,诱骗、强迫多名未成年少女到南宫市该歌厅从事卖淫活动并强迫其签署“出台(卖淫)”合同,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在诱骗、强迫的过程中,李某朕、石某硕、王某冬、姜某伟、李某亮、张某超、王某荣等7人单独或伙同他人对被害人实施强奸或轮奸。黄某锐、许某、谷某明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目的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法院在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对上述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四年,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明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长效常治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进一步深化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参与研究探索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刑事审判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扫黑除恶刀锋所指是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打击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深刻领会扫黑除恶的战略战术,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律的认识,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深刻领会扫黑除恶的重点方向,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对“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是要在案件攻坚上有新突破。继续加大重大案件办理力度。各相关法院要组织专班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集全院之力完成好重大案件攻坚;要继续落实“打财断血”要求,要以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目标,把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与彻底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用足用好财产刑和罚没手段,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三是要在办理质量上有新提升。针对涉黑涉恶犯罪往往时间跨度长、案情和构成要件复杂、办理难度大等实际情况,各基层法院和中院相关庭室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办案力量整合,抽调力量充实审判专业团队,不断筑牢人力基础;完善重大案件会商。完善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会商协调机制,提高案件审理效率;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加大培训力度,明确执法办案标准,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四是要在打伞破网上有新发现。一要继续实行黑恶线索筛查,并完善确立成法院日常审判中工作制度;二要严厉打击“保护伞”,并逐渐完善法院与监委的信息沟通机制;三要正风肃纪,加强对全市法院干警的教育约束。

  五是要在综合治理上有新贡献。锁定长效常治的总目标,全市法院要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专项斗争向既定目标迈进。要积极参与专项打击整治,要促进行业日常监管,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尤胜科:

  下面进行第二项内容,发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近年来,我市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织网络、建机制、抓队伍,着力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不断织密矛盾多元化解网络,创新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壮大矛盾多元化解力量,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19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694件,化解3560件,化解率96.4%,打造了一批、创新了一批新经验新做法,为构建平安邢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先,请市法院副院长吴章彬同志发布“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情况。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章彬: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在这全年工作即将收官、收获硕果的时节,按照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的统一安排,受李霁院长的委托,我代表市法院向大家简要介绍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打算。同时,恳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两个一站式”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全市法院提升政治站位的具体体现。中央有政策,我们有落实,从2014年我们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行先试,积极摸索,依托“一乡一法庭”,在全市范围内搭建了一纵三横的“互联网+诉非衔接”多元解纷平台。2019年以来,新一届中院党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举措,在既有模式上不断完善巩固,深入推进“一站式解纷、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努力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整体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我们的做法是:一是领导重视,精心谋划。中院党组决定将现代化诉讼体系建设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李霁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两级法院先后派员到浙江、北京、甘肃等地考察学习、调研论证,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院长座谈会、现场调度会安排部署,深入一线指挥、现场督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全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提档升级。二是优化布局,拓展功能。改扩建过程中,全市法院秉持把最佳的位置留给群众,把最好的设施让给群众,把最优的服务带给群众,在原立案大厅仅具有登记立案功能基础上,科学划分10大区域,增设15个服务窗口,新增加“人脸识别、人工导诉、普法宣传、信息查询、跨域立案、自助立案、法律咨询、卷宗复印、执行接待”九大功能,将除庭审以外的10余项服务事项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实体验“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的诉讼服务。三是贴心服务,便民利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审执工作相结合,司法为民与担当作为相结合,出台《关于为民心工程提供司法保障和全力做好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的实施意见》,从群众牵肠挂肚的事情干起,从群众牢骚抱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两级法院累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升级改造后诉讼服务中心面积达9000余平方米,与原来相比扩大了近3倍。通过引进人脸识别系统、法院财务资产内控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电子银行,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开通律师服务平台、12368热线,自主研发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系统,设立导诉台,开通绿色通道,健全完善软硬件设施等举措,有效解决了档案查阅复印、缴退诉讼费、导诉分流、跨域立案等一系列群众和干警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主动融入,共建共治。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各方的优势,以“一乡一法庭”为依托,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完善委派、委托调解机制,与市司法局、市工会、市律协联合出台相关文件,签订合作协议,司法局、工会、律协、乡镇等推荐的调解员由2200名增加至2560名。针对类型化、专业化纠纷日益增多的趋势,与保险、物业、道路等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达成诉调对接协议,积极推进与仲裁、保险、医患纠纷等69个专业调解组织联合进行矛盾纠纷调处。11月3日,全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现场会在邢台召开,在全省政法系统推广邢台经验做法。截至目前,非诉调解组织主动排查矛盾纠纷13000余起,化解6600余起,化解成功率约50%;法院委托非诉调解组织调处25119件,调解成功10716件,成功率50.37%;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予以司法确认996件;诉讼案件增幅同比降低了5个百分点,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2.6%,连锁带动审判质效、社会满意度和案件压力、案访比形成“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在推进诉源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邢台法院升级版,打造全国领先水平、具有邢台特色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贴心、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

  (一)强化诉源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尽快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机制的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全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强化与政府相关部门、非诉解纷组织的沟通协调、联系对接,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充实壮大多元化纠纷解决力量,促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深化分调裁审,提升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将“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与两个“一站式”建设结合起来,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程序分流员,配备速裁法官或速裁团队,完善“调解+速裁”解纷工作机制,积极将民商事纠纷引导到相应调解室开展调解,调解不成的直接在速裁法庭就地审理,实现源头解纷、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三)引入社会服务,促进资源整合集约高效。以重塑诉讼格局、再造司法流程的决心,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诉讼服务机制,引入公证员、仲裁员、调解员、律师、志愿者、退休司法人员及银行、邮政等第三方机构和人员,参与开展诉讼引导、法律援助、参与调解、代理申诉,将除审执主业之外的能够由社会化专业团队外包完成的辅助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全部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自建团队、统一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集约化管理,提供多元化服务,促进诉讼服务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

  (四)突出智能精准,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善用互联网思维,按照“统筹统建统管、好用管用实用”工作思路,加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流程、贯通各类信息应用系统、融合大数据分析功能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赋能,着力在应用上下功夫、在建设上求突破、在集成上见成效,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水平。

  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尤胜科:

  下面,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尹宪锋同志发布“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

  邢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尹宪锋:

  今年以来,邢台市公安局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工作会议及全省治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局“一二三”工作思路为指导,进一步学习和创新“枫桥经验”, 坚持民意导向,紧紧依托治保会、“五小工程”、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以网格化隐患排查为抓手,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200余处,化解4700余处,化解率达到了90%。

  一、把脉基层、加强设计,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经过大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制定了《邢台市公安局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施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全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将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民间矛盾的排查融入到基础工作中,将小矛盾、小纠纷、小隐患第一时间摸排上来,化解在萌芽状态。紧紧围绕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涉农问题、涉军问题、涉众犯罪等利益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开展滚动式、不间断地排查,全力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构建了排查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对基层上报的各类信息及时予以汇总、认真分析研判,对矛盾纠纷突出的问题和案件逐类研究,总结规律,积极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作出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为基层开展工作指明方向。构建了奖惩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得力进行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得力,或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瞒不报、推诿扯皮,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依托群众,共建共享,深入探索群防群治新模式

  自2017年以来,邢台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护航发展、维护稳定的总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重在防范的理念,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开展了以“红袖标”“黄马甲”“小红帽”“小口哨”和“小红旗”等形式为载体的“五小工程”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交通路口的“小口哨”、学校门口的“小红旗”、公共复杂场所的“红袖标”、穿“黄马甲”的商超保安员、戴“小红帽”的环卫工人和修车师傅 ……目前,全市35000余名“五小工程”队员分布在各行各业、活跃在大街小巷,他们在法律宣传、调解纠纷、巡逻防控、排查化解隐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打造出了邢台特色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受到了上级领导尤其是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全面参与、注重过程,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

  今年,邢台市公安局坚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公平公正、辐射推广的原则,对标对表六个方面的命名标准,进行“大自查、大体检”,在全市255个派出所中开展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全面创建,注重过程,而不是只重点打造几个派出所营造“盆景”,在市局的指导和培树下,先后涌现出南宫十里派出所的“36524”接警室、开发区王快派出所的“法制宣讲团”、任县西固城派出所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平乡河古庙派出所的联勤“双巡逻”机制等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群众工作法,充分发挥了以点带面的作用。通过此次活动,全市派出所整体服务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风险隐患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我市开发区王快派出所通过层层选拔,入选全省仅有的六个派出所大名单,被省厅推荐上报至公安部参加“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选。

  虽然,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受警力不足等一些客观问题制约仍然明显,离党委、政府的要求尤其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和践行“枫桥经验”,努力探索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新举措、新模式。用实际行动践行公安机关“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的神圣职责,为建设平安邢台作出应有的贡献。

  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尤胜科:

  下面,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静同志发布“强化人民调解、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工作情况。

  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静: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一直以来,邢台市司法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了规范完善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下面,我主要介绍一下我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的工作情况: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

  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687个,其中村调委会5087个,居调委会258个,乡级调委会182个,街道调委会2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36个;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21042人。截至今年11月,全市调解案件数共计17863件,调解成功17709件,疑难复杂案件413件,申请司法确认88件,排查预防矛盾纠纷15752件,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

  二、工作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

  1.坚持纠纷源头预防预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部、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精神指示,按照邢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坚持防患于未然,推动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及时处置。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做到定期排查与重点时期排查、普遍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村(居)每周、乡镇(街道)每月、县(市、区)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调解一起,力争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消除在萌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平合作用,加强对矛盾纠纷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

  2.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对排查出来的一般纠纷,立足抓早抓小,做到边排查边化解,解决在村(居);对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落实包案人,及时就地解决;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越级上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通报辖区公安机关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同时,将信访矛盾作为人民调解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优势,及时全面排查发现初信初访案件,加大对纠纷类信访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把纠纷类信访案件化解在基层。

  3.突出重点时期重点地区排査调解。扎实做好春节、“两会”和国庆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了“两个排查”和“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积极发动人民调解员掀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未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

  二是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邢台办发[2018]33号)文件精神,今年6月份全市新建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家,至此全市建立起覆盖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医疗纠纷等12个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增至136家,从业人员达1100余人,为我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持续高效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2.深入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政法系统关于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的有关精神。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市、区)对已建成的个人调解室进行再提升,对在建、未建的做到高标准、高起点。截至10月份,全市已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72个。其中以内丘“好大哥”调解工作室、任县“张庆兰民调工作室”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其建设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另外任县司法局依托“和合文化”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在全县成立了60个“和合说事工作室”。

  3.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今年市司法局为全市21042名人民调解员统一制作并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证及徽章,极大推进了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1.加强协调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的整合衔接,形成合力,提供综合法律帮助,促进矛盾纠纷依法有效解决;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机制建设,做到优势互补,保障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

  2.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调解模式。主动适应矛盾纠纷新变化,对因网上消费、金融、虚假广告、泄露隐私、侵犯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等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认真研究其特点规律,采取网上调解、在线调解、现场调解等多种方法,将各类矛盾纠纷纳入预防排查化解范围。积极参与化解跨行业、跨领域、跨边界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化解涉诉、涉访、涉行政领域等矛盾纠纷。

  三、下一步计划

  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我局将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把现代科技应用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广泛推行微信调解、网上调解、视频调解等调解方式,吸引更多群众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同相关单位协调联动,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和新方法。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为推动法治邢台、平安邢台作出积极贡献。

  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尤胜科: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构建平安邢台,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明年是专项斗争的第三年,是“中国之治”再创佳绩之年、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是“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是“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是“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

  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到来,谢谢!

关键词: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