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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安局致全市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邢台市公安局
2020-01-17 20: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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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由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扰民、火灾伤人事故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广大居民朋友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我们在此提醒:

  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任何时间都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行为,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禁、限放区域的居民朋友,请在正规的专营销售点选购有安全标识的烟花爆竹,按照产品说明正确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加油(气)站、油库、厂房、商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气管道、下水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尤其要注意,切勿酒后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

  安全事关每个人,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举报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查处,依法依规惩治,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我们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春节马上到了,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祝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邢台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6日

关键词:公安,烟花爆竹,公开信责任编辑:魏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