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邢台讯(通讯员 李琳 李东海)近日,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三中队按照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在九河大街与西仓路交口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宝马轿车,在民警进行拦截后,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信息显示王某某系石家庄市某区人,通过照片比对,民警发现该驾驶人和驾照上王某某相貌相似,只是本人比照片略胖。但驾驶人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无法提供本人及所驾驶车辆的相关证件。而白色宝马车未悬挂号牌,也让执勤民警心生警觉,详细看了其驾驶证后,发现其驾驶证刚换证不久,多次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无果后,民警通过公安交管人脸识别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发现其驾驶证处于被吊销状态。
经查,该驾驶人于2018年7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所出示的驾照是驾驶人张某捡来的。因捡到驾照照片与其本人相貌相似,就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查到,偷偷开车上路不会有事。每次外出,就拿着捡来的驾驶证应付交警检查,没想到被细心的宁晋交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在调查取证和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据相关法律对驾驶人作出相应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如果发生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将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