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李子超)7月12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彦华介绍邢台市医保便民惠民方面情况,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杨清波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全程实录如下: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邢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全力打造温暖之城”系列主题发布会第二场,主要内容为医保便民惠民改革专题。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彦华先生、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杨清波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我市医保便民惠民方面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李彦华先生做介绍。
邢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彦华: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感谢大家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目标,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全民参保率连续四年全省第一,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示范点建设有序实施,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卓有成效,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创新开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不断规范。特别是我们确定了“六四二”工作思路,推出多项便民惠民利民新举措新政策,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六项新举措”打造“便民医保”,群众看病就医更便捷
(一)门诊慢特病实现多途径申报认定。门诊慢特病是指符合门诊报销条件的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早在2022年10月,我市就实现了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在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网上认定,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待遇。参保患者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上进行门诊慢特病申报,在手机上实时查看认定进度和结果。因年老、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患者,可通过选择“特殊人员”直接网上认定。自2022年10月至今,全市已有25904人通过网上申报认定,成功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针对部分患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且不方便由他人代为网上申报的情况,我们仍然保留了线下申报渠道,我市也是全省唯一保留线下申报的地市。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在保留网上认定的同时,今年7月1日开始,我们在全省率先推出了门诊慢特病患者出院即认。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符合门诊慢特病申报条件的,推出“出院即认定”,由就诊医疗机构主动为其办理门诊慢特病申报。在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回我市手工报销的患者,由医保部门主动询问并为其办理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此做法在全省尚属首例。
(二)在全省率先实现“诊间刷脸结算”。我们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对全市6617家定点医药机构HIS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了与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直接连通。在此基础上,以市本级8家定点医药机构为试点,部署国家医保智能终端设备,医生诊台上除社保卡读卡器、医保电子扫码堆,还配备了人脸识别智能终端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患者诊间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人脸识别等多种途径报销结算。患者就诊不需要再办理就诊卡,可到医院挂号窗口、分诊台、自助机或直接在医生诊室挂号就诊,除检查和候诊外,无需再排队。诊间结算期间,一键可完成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平均就医时间缩短30分钟。
(三)省内就医“无异地”,省外就医更便捷。一是实现“省内无异地”。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治疗,均无需备案,直接报销结算。执行我市报销标准,基本医保、大病(额)保险均实现“一单制”报销结算。所有门诊慢特病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一律免备案直接报销结算;参保职工在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零售药店购药,无需备案,即可利用个人账户刷卡结算。二是京津冀就医一体化加快推进。我市参保患者在京津所有开通跨省直报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即可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与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相同。三是跨省就医更便捷。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实现出院直报。高血压三级、糖尿病并发症、尿毒症透析、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五种多发、就医频次高、医疗费用较高的门诊慢特病患者跨省就医的,在全国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报的医疗机构,可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查询就诊医疗机构是否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报,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选择“异地备案”——“查询服务”——“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查询。
(四)手工零星医疗报销可网上办理。6月30日起,我市开通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理渠道,在符合条件的异地定点医院未能直接报销的门诊共济、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住院等费用,可直接进行网上申报。医保部门每月1日-20日集中受理,对参保人员身份核验,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无需邮寄原始票据。申报者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自己申报的,可选择“帮助他人申报”,由他人代为申报。
(五)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实现“不见面”办理。我市参保职工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省内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跨省转移接续转出地申请”进行办理。
(六)谈判药实现“双通道”购药。将医保药品目录中的276种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患者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药。也就是说,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期间,需购买谈判药,但医院没有的,医生可直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将处方流转到信息系统平台,患者自主选择其它医院或药店购药,直接报销结算,享受与在医院购药同等报销比例,有效解决了患者购药难的问题。目前,市本级开通“双通道”定点管理的药店3家,分别是国药乐仁堂永兴街店、民生医药红星街店、天宇平价医药襄都路北店。各县(市、区)开通“双通道”定点管理药店31家。截至6月20日,全市“双通道”电子处方结算14218笔。
二、“四项新政策”打造“惠民医保”,群众看病就医更省钱
(一)生育保险待遇再次提高且实现省内出院即报。自6月起,我们提高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单胎顺产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多胎顺产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单胎剖腹产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多胎剖腹产由2500元提高到3000元,每项均提高了500元以上,预计全市每年增加报销1400万元以上,待遇水平居于全省前列,减轻了生育家庭负担。同时,进一步优化参保职工和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现出院即报,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在网上自助申报,医保部门网上审核报销。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也可在网上自助申报生育津贴领取,不用再前往医保部门服务大厅办理,极大方便了群众。今年以来,我市近2000名参保人员通过网上申办,享受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待遇。
(二)全面实行“预住院”模式。5月1日起,我市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择期手术治疗的参保患者,可在经医保局备案的“预住院”医疗机构申请“预住院”。“预住院”期间,医院不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察费等费用,按时进行术前检查,但不开具药品项目。“预住院”后转入实际住院的,发生费用按住院报销;未办理实际住院的,发生费用按门诊报销。“预住院”实施后,患者实际平均住院日减少2-3天,治疗总费用明显降低。我们定期对预住院患者住院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虚假计费、过度(重复)检查、冒名顶替、门诊病人收住院等违规行为,避免医院乱收费和套取医保基金,有效减轻了群众住院治疗负担。
(三)门诊报销标准逐步提高。一是提高参保居民门诊报销标准。我市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生的目录内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以及在村卫生室发生的目录内药费均纳入报销范围。今年,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购药,年度封顶线为4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80%;在村卫生室购药,年度报销封顶线为7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90%,是全省唯一不设起付线的地市,也就是说,哪怕购买1块钱的药,也能直接报销。预计每年增加群众购药报销1亿元左右。同时,将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符合条件的5327家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定点村医免费配备、改造提升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实现了与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直接联通,可利用系统终端直接报销结算。配置了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堆、脸谱扫描设备、身份证读卡器和社保卡读卡器,群众看病购药时,可使用社保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刷脸等多渠道多路径“一键报销结算”。二是职工门诊共济报销限额提高1倍。7月1日起,我市在职职工门诊治疗报销50%,年度报销限额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退休职工门诊治疗报销60%,年度报销限额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年度起付线均为100元。同时,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使用纯中医药门诊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据测算,每年将增加报销1.34亿元。三是个人账户共济使用。个人账户通过授权,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授权方式是:参保人员选择河北省医保局官网“个人网厅”“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个人操作有困难的可到医保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
(四)开展种植牙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我市45家医疗机构参加口腔种植体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达到3565件(套)。种植体平均价格900元,降幅达到55%;全瓷牙冠种植平均价格由1000元降至300元。同时,我们制定了县级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分别为3600元和3000元。按照“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从原来的10000元以上降至4000元—6000元,平均降幅50%。种植体和牙冠耗材实行“零加价”销售,预计每年可为群众节省费用1500多万元。
三、“两项新工程”打造“利民医保”,群众获得感更实在
(一)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工程。我们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大病患者,发放医疗救助,着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截至6月20日,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34.96万人次,累计救助84764人,救助总金额5761.36万元。
(二)全面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2022年,我们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内丘县全境、市中医院、市第七医院(中医部)为试点,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今年5月,又将清河县中医院、信都区中医院、任泽区中医院、沙河市中医院、临城县中医院、威县中医院、新河县中医院、南宫市中医院、临西县中医院、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10家公立二级甲等定点中医院纳入了试点范围。明确了“八项措施”,在支付标准、报销比例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自《措施》实施以来,纯中医门诊就诊人次增长27.07%,基金支出增长26.13%,个人负担费用人均减少25.67元。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感谢李彦华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有问题的记者朋友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牛城晚报记者:
刚刚发布会中提到了我市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工程,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邢台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杨清波:
2022年,我市就出台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精准识别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动态管理,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3年累计资助参保32.99万人,资助金额8901.70万元,实现了贫困人口参保资助全覆盖。二是强化“三重保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大病患者,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着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截至目前,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34.96万人次,累计救助84764人,救助总金额5761.36万元。其中普通门诊救助金额244.62万元,门诊慢性病救助金额1002.17万元,住院救助金额4514.57万元。三是不断优化医疗救助服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出院即报,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出院。各县(市、区)医保服务大厅设立医疗保障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实行受理申报、费用结算等“一站式”服务。开发医疗保障救助信息系统,困难群众信息数据通过市县纵向和有关部门横向互联互通,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窗口及时结算,实现“一个平台”运行。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将信息系统终端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了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四是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防贫预警工作闭环管理,建立信息推送机制,每月定期统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将贫困人口个人累计医疗费用9500元以上,以及普通居民个人累计医疗费用19000元以上的人员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部门,予以核准认定。今年以来,推送人员信息19381条,有效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长城新媒体记者:
发布会中提到了我市持续推进“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邢台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杨清波:
2022年,我们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内丘县全境、市中医院、市第七医院(中医部)为试点,实施“中医药医保惠民工程”。今年5月,又将清河县中医院、信都区中医院、任泽区中医院、沙河市中医院、临城县中医院、威县中医院、新河县中医院、南宫市中医院、临西县中医院、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10家公立二级甲等定点中医院纳入试点范围,明确了具体措施。一是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在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中,探索规范中西医病种名称,实现中医病种与同病症西医病种相对应,并赋予同病种同等分值,同价结算,提高中医支付价格。目前,全市483个中西医结合病种对照成西医病种,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二是提高普通针刺、贴敷疗法、中药熏洗治疗、推拿治疗、拔罐疗法、灸法六项群众使用广泛、功能疗效明显的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报销比例。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即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城乡居民80%。三是提高纯中药和以上六种中医特色诊疗项目报销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由1600元提高至2400元,退休职工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城乡居民由400元提高至800元。四是全面落实新版目录扩大医保报销范围,2023年3月1日起,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西药报销范围扩大到1586种,中成药扩大到1381种。同时,自4月1日起,将“中医定向透药疗法”等24个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按照甲类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医保报销范围,提高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五是开展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对中医骨伤类16个和中医肛肠类22个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措施》实施以来,纯中医门诊就诊人次增长27.07%,基金支出增长26.13%,个人支付费用人均减少25.67元。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感谢杨清波先生回答,感谢各新闻媒体的参与,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感谢各位发布人,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