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齐彦红)5月30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姚建刚介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与普法依法治理处处长李国回答记者提问,实录如下: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邢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主题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姚建刚先生,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与普法依法治理处处长李国女士。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我市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姚建刚先生进行情况介绍。
邢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姚建刚: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法治建设特别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就全市工作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2003年,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2004年至今, 司法部、民政部已命名了九批共493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民政厅命名了七批共2392个“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村(居)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依法治理扎实有效、组织保障坚强到位的示范村(居)。
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把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列为重要内容,明确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命名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4月,中共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推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并明确“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设细则和管理办法;6月,中共邢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明确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设细则、管理办法,并进行了事项任务分工,为加强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提供了遵循。至此,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迈上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根据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具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特色经济产业得到发展,人均收入呈上升趋势。民主法治建设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加快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拓展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农户和集体增收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二是党组织领导有力,两委成员目标统一、配合默契,能够更加有效地担负起带领村民发展集体经济、劳动致富、建设新农村的责任和使命,更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大程度上健全了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建设。三是村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较高,政治意识较强,在民主选举、基层治理过程中参与程度较高,有效推动了村公共事务健康发展,极大地促进基层农村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既侧重于“创”,更侧重于“建”。“创”是形式、标准和动力;“建”是内容、任务和基础,“创”和“建”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因此,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八五”普法规划,着力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主要任务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健全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作为法治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将其纳入本地法治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民主法治化进程。
(二)推进资源下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融合化、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将更多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加快推进三大平台提质增效,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突出工作实效。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调研了解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推出更多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普惠性的法治实践活动,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2022年,全市7个村(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4个村(社区)获评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个、省级251个,实现了各县(市、区)全覆盖,基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党建,深化学法用法。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基层党建和“两委”班子学法、党员活动日、农村法治大讲堂、法治进农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将自治、德治、法治穿引到学法用法的方方面面。2022年以来,全市开展各类普法宣讲培训1500余场,组织万名法律人进农村、法律服务进基层及各类主题普法活动5000余场次,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法治素养得到了有力提升。
(二)突出实效,加强指导监督。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纳入我市法治社会考核范围,实行月考核、月通报,严格动态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引导各村(社区)不断从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升工作质效,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整体质量不断提升。充分激发基层活力,开展引导各村(社区)制定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活动1000余次,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注重创新,打造特色品牌。围绕创新发展,整合调动全市法治资源,因地制宜地把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通过建设普法长廊、法治广场、民主议事厅、品牌调解室,推广“菜单式+订单式”普法模式,探索开展特色化、多元化法治文化实践等,打造一村一特色亮点。我市基层品牌培树方面成效显著,涌现出平乡县“李瑞普法”、任泽区“和合说事工作室”等一大批典型代表,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当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已进入发展新阶段,我们将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建设质效,助推法治乡村建设,为邢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以上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欢迎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建设工作进展,帮助我们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谢谢大家!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感谢姚建刚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有问题的记者朋友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燕赵都市报记者:
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建设中有哪些特色亮点?
邢台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与普法依法治理处处长李国:
随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各村村风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全市被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26个村获国家级荣誉,43个村获省级荣誉,其中部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获评多个荣誉称号,如临城县古鲁营西村先后获评“生态环境建设青年示范区”“河北省文明村”“河北名村”等称号,宁晋县黄儿营西村先后获评“全国文明村”“中国特色村”“全国森林村庄”“河北省文明村”“河北省卫生村”“河北省幸福乡村示范村”等称号,实现了政治建设、法治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协同发展。2022年12月,《沙河市桥西街道兴固村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打造文明美丽乡村》被评为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十佳案例,经验做法在全省宣传推广。
邢台日报记者:
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中有哪些群众可以深度参与的活动?
邢台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与普法依法治理处处长李国:
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中,我们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运用民主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我们将在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全市持续征集书法、漫画、短视频、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法治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知识竞答、法治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希望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共建共创民主、法治、文明、美丽乡村。同时,我们将深化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展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希望具备一定法治素养、热心公益的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报名,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贡献积极力量。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科科长温慧道:
感谢李国女士回答,感谢各新闻媒体的参与,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感谢各位发布人,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