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当前位置: 邢台要闻

邢台市司法局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2022-07-12 19:30:00
分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魏亚慧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7月12日讯(记者 齐彦红)7月12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情况新闻发布会,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姚建刚介绍全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情况,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盖琳琳回答记者提问。实录如下: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二级主任科员韩伟: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司法局副局长姚建刚先生、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盖琳琳女士,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市司法局副局长姚建刚介绍相关情况。

  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姚建刚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高度关注。

  下面,我就“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交流。

  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基本情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是党中央着眼于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2年,我市从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到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从严管理、热情服务”总原则,圆满完成历年考试组织实施任务。全市相继有4600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有40%以上的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还有大量人员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法务等法律工作,为法治邢台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有力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面临着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双重压力和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进行总体部署推进。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岗位责任,列出工作清单,抽调精干力量,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和疫情防控“五有”工作要求。2022年,我市客观题考试报名人数达到1928人,比2021年增加28人,是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以来历年之最。面对严峻复杂的考试形势,我市紧紧围绕抓好考务人员、考场、考生、试卷和舆情五大要素,组织考前演练,精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流程,科学有序调度。实现了考试工作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自2018年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以来,邢台市司法局连续四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通报表扬。

  三、2022年法考需要注意的相关情况

  司法部发布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

  公告明确,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继续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同时,公告重申并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以来的“新人”和“老人”报考专业学历学位条件要求。应试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化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答题方式。

  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考试公告或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三、考点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考点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不进行变动,学校本身就是司法部培训时所讲的优质资源。目前,我局已初步与该校进行联系,机位数量、质量没有大的变化。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借鉴成功经验,充分理解掌握考试政策新变化、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早谋划、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早服务、早落实,加强工作统筹,提高业务水平,促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二级主任科员韩伟:

  感谢姚建刚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一、长城新媒体记者:

  针对目前报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历条件,请问如何理解“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邢台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盖琳琳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对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确实提高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主要对应于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家有兴趣报名考试的话,可以按照现有学历情况,自己查查是否符合学历条件。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这是指办法实施后的新人新办法。

  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这是办法实施前已毕业或就学的老人老办法。

  3.两者之间的时间界限点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公布施行日期,即2018年4月28日。

  二、邢台日报记者

  《公告》关于报名专业学历条件规定中的“法学类”和“从事法律工作”具体指的是什么?

  邢台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盖琳琳

  目前,本科“法学类”专业认定为8个专业,分别为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在2002年和2006年关于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关规定的答复意见,“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戒毒管理),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中的业务工作等。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二级主任科员韩伟:

  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后续如果还有关注的问题,可以与市司法局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邢台市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