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日报讯(记者 周林)近日,我市出台《邢台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省、市、县重点项目和招商选资项目,开展以企业依法承诺和政府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承诺免审制的“拿地即承诺、有地即开工”的审批新模式,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
《改革方案》指出,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可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自愿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对项目推进过程加强监管,把控重要节点,并把重要节点的监管信息纳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时,对照承诺依法依规进行项目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投入使用,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交付。
对纳入投资项目承诺制的企业申请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时,由帮办、代办部门与企业签订代跑代办协议书,全权负责帮助企业完善各类审批材料,提供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代办咨询服务,实行24小时不打烊服务制度,公开服务热线,随时接受企业咨询和受理业务。同时,建立健全非主要件“容缺后补”制度。针对项目单位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因政策模糊、忙碌遗漏、初次办理、特殊事宜等原因造成的提供非主要文书附件资料不全,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容缺后补”的工作制度,先行受理或办理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同时,要求申请人抵押相关证件或书面承诺在约定的限期内补交所缺资料,补全文书档案。
同时,加强信用建设,建立承诺履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本次改革还强化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及推行容缺容错机制。对纳入投资项目承诺制的企业,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指定专门部门、专职代办人员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帮办、代办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问题定期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