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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实现“市内通办”

来源: 邢台日报  作者:王芳 郭玉龙
2022-08-02 15: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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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8月1日起,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结婚证、离婚证)实现“市内通办”。

  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我市辖区内居民的,可以选择我市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结婚证、离婚证)。

  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市内通办”,可以到信都区和宁晋县婚姻登记处办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军人的,继续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当事人身份信息与原婚姻登记材料不一致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件时,仍需回原受理机关办理。

关键词:邢台,当事人,“市内通办”责任编辑: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