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
通 告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我市自4月7日出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后,已经连续进行了七轮全员核酸检测,无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根据病毒传播规律,经专家组会商研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前线联合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3日16时至20日6时,全市执行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防疫情输入和外溢。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任务艰巨,本时段内,所有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出市境。
二、分区域落实防控措施。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缩小防控单元,划分为三个区域,实施精准防控,区域之间人员、车辆非必要不流动。各区域内除临时封控的农村、小区、场所外,其他地方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个区域分别为:①主城区。范围为钢铁路以东、京港澳高速路以西;②钢铁路以西区域;③经济开发区京港澳高速路以东区域。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控。本时段内,除商场、超市、药房、诊所、市场等民生保障场所外,其他非生产生活必需场所暂不开放。开放场所恢复营业前进行全面消杀,营业中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验码登记等措施,确保人员不聚集,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沙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