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齐彦红 通讯员 韩玉芳)近日,内丘县乡村振兴局采纳审计建议,制订出台了《内丘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内丘县审计局在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中,发现入股分红项目收益未及时分配、本金未及时盘活的问题。对此,县审计局结合县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等项目的合同将陆续到期的现状,提出及时督促兑现扶贫收益和盘活扶贫资金、建立健全相应资产的后续管理办法等建议。
该县乡村振兴局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督促企业及时将入股分红8.59万元发放到相应村委会。同时,研究草拟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草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上讨论通过,并于近期制订出台。该办法对确权登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使用、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方主体权利责任,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监管权,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