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邢台市与秦皇岛市一起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试点城市。
据了解,今年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方案还明确了“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包括小区党组织是否健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立及运行情况、协调运行机制建立情况、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职责、物业服务是否规范,以及小区环境、物业费收取、业主满意度等8方面标准。按照要求,每个省推荐城市不超过2个。
根据相关要求,邢台市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实施细则,同时依据“美好家园”小区的原则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美好家园”项目评价规则,并按照具体实施细则、“美好家园”项目评价规则,在辖区内广泛开展“美好家园”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开展活动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体系。(记者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