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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了确保“阳光e税”税务服务品牌建设取得实效,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更好诚信执业,助力打造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联合长城新媒体集团邢台记者站,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之“阳光e税”中介之星网络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于2021年6月公告的《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中的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二、评选条件
(一)参与评选的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规定纳入实名制管理。
2.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规定,在一个完整年度内做好信息采集、年报等工作,正常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满一年以上。
3.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收规定,遵循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在税收政策辅导、为市场主体建言献策、税务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态度积极、专业能力强、行业示范作用好。
4.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反《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未被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无相关税务违法违章记录、无欠税记录等。
(二)参与评选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还需满足: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规定,在2021年6月发布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信息中TSC积分达300分以上。
(三)参与评选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规定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
2.在执业过程中,持续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在近一年执业中没有不良记录、没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业务、没有因违纪违规而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或行业自律机构惩戒、执业机构及其负责人没有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等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参与评选的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规定,在2021年6月发布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信息中TSC积分达365分以上。
三、评选名额
在全市范围评选出5个税务师事务所、5个会计师事务所、5个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分别授予“阳光e税”中介之星称号。
四、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分数权重方面:网络评选占40%、TSC积分占40%、专家评审占20%。
五、评选程序
1.网络评选(2021.07.11-2021.07.30)。邢台市税务局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被推荐机构准备推荐材料、机构图片等相关资料。冀云融媒体平台开通网络评选平台,展示候选机构风采和事迹,组织网民进行投票,三类候选机构分别投票,每个用户每类机构每天可投5票。
2.专家评审(2021.08.01-2021.08.15)。邢台市税务局组成专家团队结合专业评审条件和网络投票情况,进行专业评审。
3.公示(2021.08.16-2021.08.26)。评选结果在长城网、冀云、长城24小时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表彰。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授予“阳光e税”中介之星称号,并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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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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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 1593081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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