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恢复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3月8日,城区已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为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为全面复工复产复市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自2021年3月9日起全面恢复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辆应规范停放在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应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内。机动车辆停放应按照箭头方向规范停放,严禁占用相邻车位,不得逆向停放,也不得压线、越线停放。
二、严禁任何个人、商家利用反光锥、地锁、非机动车等霸占停车泊位,以及擅自设置、施划、损毁停车泊位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三、公园广场游园周边要将车辆停放到公园广场停车场或指定停车位内,严禁随意停放车辆,尤其是严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绿地上,碾压城市绿地,违者对车主进行顶格处罚。
四、对长期占用泊位和影响市容环境的车辆将依法进行拖车处理。
对于不按照本通告规定违规停车的车辆,市城管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