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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违反禁令,查处!

来源: 掌上邢台客户端  作者:王露橦
2021-02-11 17: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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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作为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责任主体,邢台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邢东新区管委会将细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措施,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网格化监管作用,实行网格化管控。组织开展辖区全方位、无缝隙巡逻防控,严格禁止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移交,依法依规查处。

  根据通知,邢台市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坚持“快查、快处,从严、从重”原则,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法责任人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并公开曝光;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环节实现全链条、全区域监管,杜绝烟花爆竹在市场上流通;加强督查巡查,利用天眼监控平台、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进行巡查检查,并结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出现空气质量数据异常的,指导地方进行排查处理。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导致空气质量发生严重污染的县(市、区),市大气办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记者 王露橦)

关键词:邢台,春节,元宵,烟花爆竹责任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