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魏亚慧 摄
长城网讯(记者 魏亚慧)12月29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邢台市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新闻发布会。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冯玉申介绍邢台市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欠办主任王力康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三级主任科员韩伟主持。实录如下: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三级主任科员韩伟: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农民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们邀请到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冯玉申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欠办主任王力康,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下面,请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冯玉申作介绍。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冯玉申: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向一直关心和支持邢台市住建领域工作的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涉及邢台市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下面,我就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一通报。
近年来,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直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关注民生、维护稳定、扶持弱势群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久治不愈问题,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清欠工作基本实现了常态化、有序化管理。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项目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
一、基本情况
邢台市建设领域清欠工作总的原则一是“谁审批、谁负责”;二是“属地负责”。在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由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县(市、区)的建设项目由属地政府负责。
截至目前,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的在建项目219个,共协调解决欠薪投诉举报案件549起,涉及农民工5076人,解决农民工工资8074.14万元,解决率为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防范机制,专户实名管理
一是印发《关于全面排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邢台市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夏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邢台市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建筑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和任务,健全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步入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管理,2020年新开工项目已全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率100%;按月支付项目47个,发放农民工17003人,发放金额14745.35万元,发放率为100%;三是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年在邢台市全面推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采取人脸识别设备刷卡考勤,实现建筑工人人员信息与考勤数据实时上传并与河北省“两制平台”联网互通,实时掌握动态,避免恶意讨薪与恶意欠薪事件发生。目前,邢台市在建项目在河北省住建厅“两制平台”覆盖率达100%,实时动态更新率达88.45%,居全省第二。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拖欠隐患
一是开展“冬病夏治”等欠薪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预防为目的,横到边、纵到底,切实摸清拖欠工资问题和底数,对有隐患的项目立即责令解决,解决不了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二是9月开学季、“中秋”节前全面、深入地开展拉网式欠薪隐患排查工作,运用摸排、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行排查,将发现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对监管的房屋建筑领域的在建项目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同时对各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就农民工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拿到足额工资,顺利返乡过年。
(三)强化服务意识,畅通维权渠道
一是依托“农民工之家”,把“有事家里说、家里帮你办”做为我们的服务宗旨,推出代写投诉材料、复印证据资料、职业技术培训、法律咨询、电话、茶水等多项免费服务项目,使“农民工之家”成为广大农民工“避风挡雨、排忧解难、维护权益”的爱心驿站;二是为保证农民工投诉畅通,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各建筑工地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之家维权公示栏”,目前已全部覆盖。公示栏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清欠投诉电话和具体科室人员的手机号,使现场务工的农民工在出现拖欠工资问题时,能及时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员,节假日正常受理投诉,对农民工投诉的欠薪问题,不等不靠不推,快速摸清,快速解决,做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保证正常投诉“零上访”;三是印制“农民工维权明白卡”5000余份,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明白卡就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和依法维权作了通俗易懂的解答,正确引导农民工合理维权。
三、下步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落实建筑工地“农民工维权公示栏”制度,做到新开工一个设置一个,公示栏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清欠投诉电话和具体科室负责人的手机号,并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严格落实,实现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全覆盖;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投诉电话,节假日正常受理投诉,保证投诉畅通,实现正常投诉“零上访”。
(二)为更好地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加大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力度,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必需按合同约定缴存专用资金,推行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督导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呈报农民工工资表,实施银行代发制,避免拖欠问题重复发生。
清欠工作任重而道远,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摸索中总结经验,在前进中寻求方法,持续加大清防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广大群众在农民工清欠方面如有任何问题或线索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3171638,或拨打住建热线12343反映,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重拳出击、一查到底,确保各项清欠措施落到实处,保平安、保稳定,当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者,为邢台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四级主任科员韩伟:
感谢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冯玉申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燕赵晚报记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什么时候实行的,文件要求的专用账户是什么?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欠办主任王力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为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当地银行共同设立的一个专项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账户。该账户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月向银行提交工资拨付申请表和农民工个人姓名、工资额、银行账号等信息,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卡中。
河北广电网记者: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重要事项?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欠办主任王力康: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和处理双方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而言,签订劳动合同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这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要采用口头约定形式,合同签订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农民工应妥善保管;二是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四级主任科员韩伟:
再次感谢两位发布人,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