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日报讯(记者 陈思佳)为进一步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力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日前,按照关停取缔一批、停产整治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原则,市大气办组织各县市区对此前排查出的10950家涉气企业开展了分类整治专项行动。
对排查出的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土地审批、安全评价审批、项目核准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一律列为“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对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炭黑等行业及锅炉未实现超低排放的,采用先进工艺进行治理,确保实现超低排放;对于因污染处理设施破损或未正常运行、治理工艺落后的,立即停产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对于不具备在2019年进一步减排50%以上的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进行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对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烟囱高度不符合要求等情形),或企业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从重从严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涉物料输送环节的重点涉气行业,输送环节全过程设置含尘废气收集设施、除尘系统及治理措施;对铸造、表面涂装、橡胶、塑料制造等特色产业集群,推动搬迁入园实施集中整治,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
同时落实差异化管控,严禁“一刀切”,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支持“零排放、微污染”企业生产,对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零排放企业,不检查、不停产、不限产、不打扰;保障支持疫情相关企业保质扩量开足马力生产,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涉民生的重点企业、项目的服务帮扶,对列入正面清单监管的企业,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保障良好生产环境,除发现重大环境风险或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原则上不采取停限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