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日报讯(记者 闫丽静)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创四建”和20项民心工程总体部署,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市住建局制定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今年我市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705套,基本建成5709套,实现全市既有棚户区清零。
2008年以来,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保持强力推进态势,连续12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累计改造棚户区住房13.7万套,近50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今年,我市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应对疫情影响,克服不利因素,10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棚改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
方案提出,要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县(市、区)要对所辖区域内符合国家棚改政策的项目实现全部开工改造。合理布局棚改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棚改安置住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棚改安置住房相衔接,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严格界定改造范围,方案明确,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开辟环保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决定,做到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设备、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行“两个全覆盖”,实现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