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出台《关于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中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并启动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评价。到2022年,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16%以上、单位能耗增加值年均增长8.6%以上、单位排污权增加值年均增长6.4%以上、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年均提高0.3个百分点以上。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建设“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全面开展相关基础数据普查,明确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6项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等指标为主。评价结果按一定比例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B类鼓励提升、C类帮扶升级、D类倒逼整治。执行差别化的用能、土地使用、水价、排污、融资、财政政策。加大对A类企业的激励力度,倒逼D类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同时,探索开展区域评价和31个制造业行业、服务业重点行业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在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基础上,积极探索乡镇(街道)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特色小镇等产业园区和特色区域“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业分类推进产业综合评价,工业企业按照31个制造业行业和邢台市工业产业体系进行分业评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服务业重点行业进行分业评价。(记者 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