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0年2月8日0-24时,邢台市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0,新增疑似病例2例。同日,邢台市第二医院再次传来好消息,经省、市医疗救治专家组的科学指导和医院的精心治疗,邢台市又有3例新冠肺炎患者痊愈出院。至此,邢台市共治愈出院4例,分别为清河县2例、临西县和隆尧县各1例。
另悉,2月7日确诊的内丘县隐瞒事实病例由于病程长(1月18日发病),隐瞒病史,失去最佳治疗机会,终因新冠肺炎致多脏器衰竭,经抢救无效于昨晚8点左右死亡。
截至2020年2月8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1例,其中死亡病例1例,重症病例1例、治愈出院4例,现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者共16例。在累计确诊病例中,清河县6例,隆尧县4例,宁晋县2例,邢台县2例,临西县、巨鹿县、新河县、柏乡县、威县、广宗县、内丘县各1例;另现有疑似病例8例。此外,目前全市有575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邢台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最紧要、最高位的思想认识来对待,以最彻底、最到位的标准排查管控,以最强大、最密集的声势宣传引导,以最有力、最严格的督查问责促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同时,邢台市已于昨日出台“十八条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发展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有关方面提醒,公众要自觉遵守防控规定,减少外出,避免聚集,尤其要如实报告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否则,造成后果者将可能会承担最高至死刑的刑事责任。此外,目前邢台市已有多名治愈病例出院,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邱海波表示,根据临床的经验来看,康复病人没有传染性,希望公众对他们给予理解和关爱,帮助他们一起早日重返正常生活,共同营建温暖友爱的社会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