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日报讯(记者 杜烁)日前,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原则,为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孵化平台,形成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发挥孵化平台扶持创业倍增效应。年内重点培育11家优秀创业孵化基地。
2019年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范围,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办或认定的社会(含高校)创业就业孵化机构,以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创业孵化服务为主营业务。在原有基地建设的基础上,进行管理服务的规范和提升,可以改建、扩建,也可新建。
根据《方案》,我市将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办公、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并对孵化对象予以优惠;孵化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孵化场所利用率不低于90%。协助孵化对象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等相关手续;组织创业项目的开发、对接和展示,提供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事务代理、法律援助、人才招聘等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孵化对象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及其他技能培训。
实现多元化创业效果。孵化基地入驻项目不少于50户且带动就业不少于200人以上。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严格的入驻和退出机制。发挥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各种形式创业孵化服务,形成大众创业良好氛围。
《方案》要求,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引导创业实体经营者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对接基地需求,采取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培训、融资贷款、手续办理、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方式,主动为创业实体和创业者申请享受创业就业帮扶政策提供帮助。强化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和创业服务的衔接,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联动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创业扶持资金或财政安排资金,对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要确保落实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