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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必除!威县法院公开宣判董某某等高利贷团伙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贺宏伟 贾玉卓
2019-01-08 2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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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贺宏伟 通讯员 贾玉卓)“挂白布”“放鞭炮”“奏哀乐”,威胁、恫吓贷款人,自立名目强迫贷款人交“倒贷费”“人头费”“车马费”“家访费”“过桥费”等罚款……近日,河北省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某某、秦某、岳某某、孙某某、张某某五人恶势力团伙案。

  经审理查明,从2015年5月份开始被告人董某某在威县设立“威县翼龙贷公司”(无营业执照),主要经营高利贷业务,先后雇佣秦某、孙某某、岳某某、张某某等人为其催收贷款。

  董某某带领或指使被告人秦某、岳某某、孙某某、张某某到贷款户孙某等21人家中或经营的门市上,使用“在门上喷写侮辱性语言”“挂白布”“放鞭炮”“奏哀乐”等语言或行为威胁恐吓贷款户,归还本金、利息和自立名目的“倒贷费”。同时又威胁张某等13名被害人,强迫交“人头费”“车马费”等罚款。董某某团伙强行将张某等4人带至威县翼龙贷营业点,限制其人身自由,迫使被害人偿还贷款及各项额外费用。

  几年间,董某某团伙利用收“保证金”“手续费”“过桥费”“家访费”“资料费”“保险费”等名义非法强收374名贷款人313万余元。

  据悉,威县人民法院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五名被告人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董某某、秦某、岳某某处以罚金刑。

关键词:责任编辑:李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