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第五个国家扶贫日,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暨首场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公布了今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奖名单,99名来自脱贫攻坚一线的个人和40个单位获奖。河北省3人1单位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
其中,灵寿县南营乡车谷砣村党支部书记陈春芳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邯郸市广平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郑贵章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贡献奖”,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孔丰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奉献奖”,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
据了解,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审定方案、审定获奖组织和获奖者,召开表彰大会。经中央批准,全国脱贫攻坚奖从2018年起将“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4个奖项的表彰名额,由每个奖项每年10名增加到25名左右;增设“组织创新奖”,表彰名额为每年40个左右。
“奋进奖”从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光荣脱贫和带领群众脱贫的先进典型;“贡献奖”从扶贫工作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中的扶贫先进典型;“奉献奖”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表彰各类社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民个人中的扶贫先进典型;“创新奖”从扶贫脱贫主体中产生,表彰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中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先进典型。
据悉,今年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连续第三年开展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工作于7月21日正式启动,经过了报名推荐、资格审核、初次评审、实地考察、征求部门意见、复评审查、报批审定等程序步骤。从10月19日开始到10月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组成4个报告团分赴中西部21个省区市,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典型,彰显榜样力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