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9月10日讯(记者 刘澜澜)日前,河北省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如何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作了详细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抓好教师教育工作。引导师范院校集中力量办好师范专业,逐步使师范院校中师范专业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0%以上,师范专业数量占专业总数的50%以上;鼓励非师范类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开设师范类专业。通过完善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推行“双导师”制度、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提高师范专业建设水平。通过减少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限、部分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优秀学生入校后可二次选拔进入师范专业、到岗退费等政策吸引优秀青年报考师范专业,提高师范专业生源质量。
提高教师准入标准。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和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取得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条件,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逐步提升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学历标准。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教师职业能力培训。建立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燕赵名师、教育家型教师的梯队成长机制;实行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建立高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启动实施职业院校“燕赵大师、燕赵名匠”建设计划、“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和青年教师“青蓝工程”。高校利用省部共建、本科高等学校联盟等平台,与京津高校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完善“燕赵学者”计划支持办法,启动实施高等学校“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团队引进支持计划”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实行教师聘任制和校长任期制,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强化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教书育人工作活力。
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就是师德师风。《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师德考核。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习态度和关爱学生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将师德建设工作纳入各地各学校教育督导评估范畴,测评结果作为对区域教育工作或学校工作业绩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加强师德监察监督,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高等学校教师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问题。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惩治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