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就能‘带押过户’,太方便了。”家住信都区麒麟湾南区的张先生欲出售住房,买方王女士有意购买此套住房,但该房屋还有50万元的贷款尚未还清。3月4日,邢台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实行“带押过户”新模式,主动协调贷款银行,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帮助买卖双方完成房产转移交易,办结了邢台市区首例“带押过户”业务。
“通俗来讲,‘带押过户’就是存在抵押的房产,不用提前还清贷款就可交易、过户,并发放新的贷款。”据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何强介绍,邢台市实施的房产“带押过户”包括两个方面:对于存在房产抵押的存量房来说,只需买方、卖方、买方贷款银行、卖方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同意,即可带押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对于存在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经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卖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买方三方一致同意,即可带押销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保交易安全,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积极对接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协同金融部门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在市区开展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把二手房产“带押过户”过程中的定金、首付款、贷款资金及经纪服务费等一并纳入存量房资金监管。交易完成后,监管者按合同约定的款项分别划转至出让方预留账户和原贷款银行,真正实现了“群众跑路少、交易风险小”的目标。
“我们将持续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全面拓展‘带押过户’服务场景,实现‘带押过户’由存量房向一手房、线下办理向‘线上全闭环’资金监管零风险办理模式转变,进一步降低存量房交易的资金和时间成本,提升房屋交易管理便利化水平,助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何强说。(记者 谢霄凌 通讯员 彭红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