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6月初,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34.96万人次——
我市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工程
今年5月份,家住广宗县东召乡北苏村的王蓝因基底脑出血住院治疗,总费用64262.38元,符合范围56322.64元,基本报销44378.11元,大病保险报销710.72元,医疗救助8169.57元,个人自付10643.98元,大大减轻了王蓝的生活负担。
王蓝是我市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工程的受益人之一。针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大病患者,我市今年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工程,着力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今年1月至6月初,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34.96万人次,累计救助84764人,救助总金额5761.36万元。
我市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精准识别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动态管理。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今年累计资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32.99万人,资助金额8901.70万元。强化防贫预警工作闭环管理,建立信息推送机制,每月定期统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将脱贫人口个人累计医疗费用9500元以上及普通群众个人累计医疗费用19000元以上的人员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部门,予以核准认定。
各级医保部门不断优化医疗救助服务,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出院即报,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出院。开发医疗保障救助信息系统,困难群众信息数据通过市县纵向和有关部门横向互联互通,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窗口及时结算,实现“一个平台”运行。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将信息系统终端延伸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现了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