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和气象灾害多发期。为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近日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气象部门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充分考虑天气的极端性,对灾害性天气做到早发现、早预报、早预警。有关单位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广泛传播并按照职责采取相关防御措施。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传播的时效性、精准性,加强汛期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避险科普服务,提醒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准备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以及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衍生灾害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可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应急措施。
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关注强降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对农作物生长收获的不利影响,指导农户做好田间管理。住建、城管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防御准备,做好工地基坑、城区河道、地道桥等低洼地带巡查排查,备齐排涝设备和抢险力量,并做好大风等天气防范,保障城市安全顺畅运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等部门做好山区局地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因恶劣天气导致交通事故。
教育部门加强学校放假期间校舍管理和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卫健部门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文旅部门根据天气变化督促相关景区适时关闭。通信管理、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单位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故障,做好能源安全保障工作。
此外,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暴雨、高温、大风等分灾种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要求,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必要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遇有重大险情、灾情等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