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运河区税务人员走访房地产企业。 孙丹平 杨雯雯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烟成群)9月19日 ,河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进行调整,旨在落实河北省扎实推进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20个配套政策,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负担。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河北省税务局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 开发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开发项目位于其他设区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