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邢台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为7月9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放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
邢台市教育局强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要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布置作业,严控作业总量,倡导布置一些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各类辅导班,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