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7月26日召开,会期1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秋梅,一级巡视员尹全峰,副主任杨爱国、杨宪春、宋洪修、李群江,党组成员李海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卫健委、发改委、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督查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份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及相应的决定(草案);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相应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邢台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邢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事项。(记者 籍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