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委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第八次专题工作例会
下决心认真管更精准抓落实不徇私依法办努力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5月7日晚,邢台市委、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第八次专题工作例会,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当前形势,查找问题短板,动员全市上下下决心、认真管,更精准、抓落实,不徇私、依法办,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努力取得更大的成效。市委书记钱三雄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宋华英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讲了意见。市领导魏吉平、邱文双、戎阳、郝艳红、王海、宋洪修、张志峰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进则退,必须持续用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下决心、认真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重点污染企业、“散乱污”企业、扬尘和VOCs治理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一级一级去管,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解决好。要更精准、抓落实,每一项工作都要按照“五要件”要求,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奖惩办法;部门和属地要落实责任,管好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坚决不搞“一刀切”。要不徇私、依法办,对顶风作案的企业,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问题积重难返、此伏彼起。特别是长期排名落后的县(市、区),要深刻反思、抓好整改。各级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把包括大气污染治理在内的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会议要求,要让数据说话,高度关注同比和环比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让管控结果说话,对进展慢、没有按时完成的工作,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要让在线监测数据反映真实的管控结果,强化对企业内部排放点位的监测,发挥好驻场监督、在线监督的作用。要让末梢管理发挥作用,突出重点时段,提高管理的精准度。要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避免问题反复发生、重复整改。
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区)202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空气质量综合排名、PM2.5、PM10排名,4月29日至5月5日空气质量日综合排名、降尘量排名,国省考断面水质情况及督查发现问题、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各部门承担任务落实情况;与会市领导分别向排名后五位的任泽区、宁晋县、信都区、沙河市、隆尧县进行了提问。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数据,截至4月30日,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5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倒30,同比下降14.2%;PM2.5年均浓度58微克,同比下降25.1%;PM10年均浓度102微克,同比下降11.3%;优良天数78天,同比增加11天。
4月16日至4月30日,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前五位由好到差依次是:临西县、新河县、广宗县、市开发区、威县;排名后五位由差到好依次是:任泽区、宁晋县、信都区、沙河市、隆尧县。PM2.5排名前五位的是:新河县、临西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排名后五位的是:宁晋县、任泽区、邢东新区、信都区、南宫市、清河县。PM10排名前五位的是:新河县、邢东新区、襄都区、南宫市、巨鹿县;排名后五位的是:南和区、沙河市、任泽区、宁晋县、平乡县。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记者张文学)